近日,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政府印发《绥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将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将绥江建设成“水清地绿天蓝”的秀美山川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规划》提出坚持保护优先、自主恢复为主,强化源头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构建绥江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扩容途径;以生态管控引导绿色发展,推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出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绿色体系。到2025年,达到以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为载体,助推绥江县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新绥江。
《规划》指出要建立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细化相关环境要素专项规划,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污染、严重污染水体、不良环境空气、土壤环境保护和受污土壤区治理和固体废弃物监管等任务;强化规划引领,源头防控、精准治污、精准施策,以解决局部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和改善、提升全县境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和提高境内环境承载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载体。
《规划》要求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管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形成要素全覆盖、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天罗地网”;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环保信息化能力建设规划工作,构建一体化立体生态环境监测网,完善全面互联生态环境信息承载网,建设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构建创新协同的智能应用平台;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实行环境准入机制,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并加强对入河排污口、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督促落实各级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构建政府依法履行环保职能、企业切实承担环保责任、公众有效参与环境治理的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此外,《规划》还为有效落实提出保障措施,主要从法制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社会保障、技术保障五大方面着手,切实根据任务明确分工,严格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 | 宁珏
原标题:《一线动态 | 昭通市绥江县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新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