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被查处将抄告学校!

电动自行车

作为一种轻便的交通出行工具

为群众的出行带来了许多便利

受到不少群众的青睐

有不少家长为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

作为代步工具

然而

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

↓ ↓ ↓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我电动车已经能骑的很熟练了!为什么不让我骑?

虽然你自认为车技很好,但由于中学生对路况的判断往往不够成熟,遇到危险时的处置能力也欠缺,随时可能会酿成悲剧!

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是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其中也不乏一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在这些车流当中,大多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后座上还载着同学,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不按道行驶、随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守护孩子上学放学路

鄂尔多斯交警在行动

为严防中小学生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全力维护学生交通安全

目前,东胜交警在东胜辖区范围内

开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

上路行驶的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抓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前往东胜区多个中学校园路段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6周岁、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纠。

8月30日,开学第一天,共检查到9名同学因未满16周岁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在严查的同时,东胜交警还从源头上强化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将现场发现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信息抄告给所在学校,联合校方“点对点”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事故猛如虎

孩子的出行安全不容忽视

未满法定年龄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携手

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鄂尔多斯交警

原标题:《注意!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被查处将抄告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