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为表彰在全省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决定,授予怒江州脱贫攻坚“背包工作队”、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原扶贫工作队队长郭彩廷、红河州党史和地方志办原副主任吴志宏、武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原教导员李文芝、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村民张顺东李国秀夫妇等1个先进群体和5名先进个人“云岭楷模”称号。

此前,牺牲在扶贫路上的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原扶贫工作队队长郭彩廷,已被中共云南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共云南省委确定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典型,授予云南省“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称号和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郭彩廷被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郭彩廷,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7月生,云南省腾冲市猴桥镇人,生前系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兼任猴桥镇胆扎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第一党支部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2019年7月11日,明知前路凶险的郭彩廷,在前往抢险救灾一线途中,遭遇泥石流不幸牺牲,年仅47岁。



参加工作26年、入党24年,郭彩廷一直默默扎根在边疆民族地区,始终把群众的冷暖安危装在心间。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他用心用情用力带领群众发展产业,为傈僳族村民脱贫致富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汗水,受到群众真心爱戴,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脱贫路上的“哈勒波”、傈僳山寨的“阿依帕”、边疆基层的“尼奴帕”、永不消逝的“撮基帕”。他用生命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用实干彰显责任担当,用平凡书写大爱人生。
来源:腾冲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