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设,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旨在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稳定和学生人身安全,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和团区委联合出品系列普法微视频“陈思姐姐微课堂”。结合青少年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切实存在的方方面面问题,以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用法。
这一期微视频让我们来聊一聊
《究竟什么是“校园欺凌”?》

大家好,欢迎来到“陈思姐姐微课堂”。这期,我们来聊聊校园欺凌。究竟什么是校园欺凌呢?

这些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校园欺凌,在一旁观看、事前参与商量策划,但实际没有动手的孩子呢?他也与其他的孩子一起构成了校园欺凌!所以并不一定要动手打架才会构成校园欺凌的哦!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存在于行为、语言、心理、网络等方面。

如行为欺凌,孩子之间因为相互看着不顺眼、挑衅生事继而辱骂、互殴、群殴,如果情节轻微,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者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
以借钱为名或者以收保护费为名向他人索要财物,可能会触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
因为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还可能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如语言欺凌,包括给同学取侮辱性绰号、嘲笑、谩骂等。
如心理欺凌,包括联合他人孤立排挤某位同学、拉帮结派排挤受害者等一系列对他人精神造成侵害的行为。
如网络欺凌,是指借助手机或网络实施的欺凌行为,比如人肉搜索、通过网络发布攻击言论等。
以上所述的种种都属于校园欺凌的范畴!同学们可要注意了!
校园欺凌的后果猛于虎,给受害人身体、心灵上都带来的伤害,最主要伤害的还是制造者自己,亲手毁了自己的前途。




1、不做残忍的施暴者
2、不做沉默的被害者
3、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4、要勇敢的站出来对校园欺凌说“不”!

希望同学们
都能够遵纪守法,
远离校园欺凌!
供稿:新罗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原标题:《陈思姐姐微课堂 |《究竟什么是“校园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