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城子古村彝族节庆活动 供图
前不久,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红河现场办公会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发展良好局面,力争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面旗帜。”
在8月26日红河州召开的“起飞质变——怎么看怎么办”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场上,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玉才表示,红河州将不断夯实政治、思想、文化、物质、社会和法治“六个基础”,努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做示范,以实际行动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力争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面旗帜”贡献红河的智慧和力量。
据介绍,红河州世居汉、哈尼、彝、苗、傣、壮、瑶、回、拉祜、布依、布朗等11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51%。历届州委、州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力度,加强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建设,解决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各族群众精神面貌、生产生活水平、民族关系焕然一新,“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2019年12月,红河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弥勒市、石屏县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弥勒市可邑小镇等7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5个、示范单位377个,州级示范单位849个、示范家庭2650户、教育基地28个。国家民委在命名红河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中指出:红河州的生动实践,探索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创建之路,为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了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据悉,红河州有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县3个边境县,边境线长848公里,有13个沿边乡镇、49个沿边行政村(社区)、540个自然村(其中抵边自然村254个)、16411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91.39%。2020年4月底,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全省在25个边境县(市)抵边行政村(社区)中选择30个自然村,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试点,努力在党建引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生态宜居等方面作出示范。红河州把绿春县半坡乡二甫新村、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河口瑶族自治县瑶山乡五道河村、河口镇城郊村八条半村4个村小组列为边境小康示范村项目,坚持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截至目前,红河州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共投入资金4159.6万元。
下一步,红河州将大力推进边境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强边固防基础,推进沿边地区高质量发展,让边民生活更富裕、守边护边更安心。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为抓手,按照49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3年建成、两年巩固的要求,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力争49个沿边行政村(社区)通过实施把边境行政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夯实各族群众心向党、心向祖国、心向核心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以49个行政村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以13个边境乡镇集镇为纽带,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成带,着力打造边境一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示范带,把边境地区建设成为展示国门形象的窗口、守土固边的堡垒,强化强边固防、筑起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稳定的钢铁长城。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张云表示,今后红河州将把推进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以乡村振兴的成效,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马新焕
终审:胡娇
责编:庞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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