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减”细则即将出炉!暑期学科类培训将停止

8月21日,记者获悉,近期上海市多个区级教育局召集教培机构负责人开会,对下周即将发布的上海市“双减”政策细则进行沟通说明。

其中,对于学科类培训上课时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如何鉴定、营利性培训机构转向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程序、课时费价格制定、资金监管要求、广告投放下架等予以明确。

暑期学科类培训将停止

据记者多方了解,上海市静安区、青浦区、嘉定区、金山区等地分别于8月17日至20日召集区域内教培机构负责人进行会议,对下周即将发布的上海市“双减”政策细则进行沟通说明。

综合与会人员口述和流出的会议纪要,记者对会议主要内容作出以下梳理:

据了解,上海市将在下周召开关于相关政策的新闻发布会。政策文件落地后,将立即执行。

8月27日起,上海市停止一切暑期学科类培训,含学龄前、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上海市自9月1日起,在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不允许做学科类培训,仅周一至周五可以培训。明确任何时间段都不能组织学前儿童的学科类培训。

上海各区将设立指标,逐步压缩减少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从现在开始,上海所有培训类项目停止审批,包含学科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线上培训机构需要重新审批。接下来的年检评估实行末位淘汰,不达标的不予续证。

对于文学素养、少儿语言能力等模糊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需要两名教授和一名律师进行鉴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可以同时经营非学科类,上海目前也不再受理非学科类项目的审批。

在2021年12月31日前,所有营利性培训机构须转成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上海市将实行培训机构价格监管和资金监管制度。培训机构办学初始资金为捐赠,不可提取。收益可用以改善办学环境,不能直接划出。上海市将就培训费设立规范指导价,后续收费价格须依据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核准价格,上下浮动均有限制。从现在开始,所有培训机构收费必须使用银行划拨,家长存钱进入银行账户,银行每三个月划拨一次学费到培训机构账户。

此外,教育培训机构在新媒体、互联网、街道、马路等网络及户外投放的广告要立即下架。

全国多地已出台“双减”细则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其中提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双减”意见要求,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

截至目前,包活北京、广州等城市在内的全国多个地区已出台相关细则加以落实。

8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明确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

一对一家教也行不通

近期,随着各地“双减”政策细则的落地,多地发起对营利性家教的整治。

8月8日,根据北京市教委通报,在平谷区某咖啡店内,某个人因“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被罚;北京市教委明确处罚对象“含一对一培训”。

7月28日,湖北省宜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包括: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据鞍山市新闻中心微信号“鞍山云”,8月9日,在针对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市教育局表示,“一对一”也在范围内,没有任何“特殊化”,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家教”名义暑期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一对一家教也不行。8月18日,鞍山市教育局表示,严禁培训机构钻空子,玩文字游戏,即便针对家长的学科类培训也不行。

8月18日,华东师范大学家教中心发布《关于在“双减”政策下的整改通知及退费公告》。《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心将终止相关业务。

图片来源:华师大家教中心公告

据介绍,华师大家教中心是由华东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并经工商局正式注册登记的专业性家教服务机构。华师大家教中心的教员全部由经过严格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华东师范大学在读大学生担任,教员必须通过勤工助学上岗培训以及考试,持证上岗。服务项目涉及学前教育、中小学文化课辅导、成人培训、特殊特长教育等,每年能够为上万个沪上家庭提供家教教学服务。教学形式是大学生一对一上门教学。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市教委发布报名培训机构“六提醒”

开学在即,面对各类培训机构及高昂的培训费用,市消保委联合市教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慎重选择。

一、树立健康教育理念。相较于学业成绩、专业技能,家长更应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注重孩子的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要树立健康的教育理念,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勿盲目跟风;如孩子确有意愿参加培训,应结合孩子的精神状态、兴趣爱好等因素,审慎参加培训。

二、实地考察机构情况。确有报班需求的,家长要注意查看办学场所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资质信息,选择合法合规的机构报名。一些机构为吸引更多学员报班,存在夸大师资效果、诱导报名等情况。学员实际上课后,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授课效果远不如预期。建议家长报班前,实地考察机构环境,关注授课氛围、查看师资信息,还可现场询问学员感受后再报名。同时,也要注意查看授课地点的地理位置、疫情防控措施、空调设备配置等,以便报名后孩子能安全安心上课。

三、重点关注培训时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学生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不要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课程。如已经缴纳上述时间段的费用,应与机构协商退费,也可以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等。

四、建议选择“资金监管”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市培训协会协调相关培训机构与商业银行探索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新型资金监管机制,自5月以来,市培训协会分批面向社会公告相应名单。提醒家长可关注相关信息,建议选择落实资金监管的机构。

五、避免一次大额支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家长咨询报名时,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培训机构的优惠承诺诱导,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付款时,对于大额分期付款,尤其要注意甄别是分期付款还是金融贷款,避免陷入机构的贷款圈套。

六、签署合同留好凭证。家长要与机构签署书面合同,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尤其是要看清课程内容、授课老师、退费规则等事项,并索要发票收据,以便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更好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维权途径包括: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保委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 | 上海法治报

原标题:《上海“双减”细则即将出炉!暑期学科类培训将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