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查,申请人均被认定驾车在该路口右转过程中实施了闯红灯行为。申请人在交管12123平台处理电子违章时发现,电子监控照片显示车辆右转通过路口时,信号灯显示为黄色,因不服处罚决定故申请复议。


复议局办案人员在审查被申请人提交的视频证据后发现,视频显示该处信号灯中黄灯及红灯均呈现黄色(在黄灯跳转为红灯后,原红灯位置显示为黄色)。

被申请人答辩称,现场红灯颜色显示正常,由于拍摄角度、设备技术等原因,该处红灯经电子监控数据处理后呈现黄色。交警支队认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请求维持处罚决定。
究竟是红灯还是黄灯?
是维持还是纠错?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复议局办案人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当天信号灯并无故障。
为解开疑惑,办案人员组队驱车25公里来到涉案路口进行现场勘查。经一段时间观察发现,该处交通信号灯中黄灯、红灯颜色均显示正常。然而,当办案人员利用手机拍摄照片固定证据时,视频中的红灯却呈现出橙色效果。当利用行车记录仪拍摄时,原红灯也呈现黄色效果。
视频丨复议人员现场核实
办案人员又走访多个路口,均发现同一现象。


为什么红灯拍摄就成黄灯?
这种肉眼所见颜色与光学成像效果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由于目前交通信号灯装置基本上均采用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发光器件,不同的信号灯由同种该组颜色的LED点阵构成,采用行列扫描方式驱动,即实际上红灯并不是所有时刻均所有LED同时亮起,是有一个扫描频率间隔的。所以使用摄像机或监控拍摄更容易在成像时录入部分LED驱动点亮或处于亮灭切换的状态。
此外,外界的光线强度、相关设备的偏光、曝光等因素,也会对拍摄效果产生影响。
在查清事实后,复议人员通过与申请人沟通,向申请人说明电子监控照片中红灯呈现黄色的原因,并鼓励申请人亲自验证周边交通信号灯的拍摄效果。最终,本次复议工作取得了申请人的认可,也达到了进一步普法宣传的目的。
纸面证据VS现场查证
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唯一依据,但在面对疑难案件时,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不应该盲目迷信“纸面证据”。在审理疑难案件的过程中,行政复议工作需要更多地深入一线,通过实地考察拨开云雾,设身处地换位观察,积极探寻案件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保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化解争议,复议为民,是复议工作的目标。宝山区行政复议局将在今后的行政复议工作实践中,持续提升复议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助推宝山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讯员:曹捷
原标题:《红灯还是黄灯?行政复议拨开“视频证据”的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