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协警违规办理身份证,非法获利数万元

近日,墨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被告人李某某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于2021年6月23日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过程中,公安机关组织了40余名干警进行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其在派出所担任协警的工作便利,从中发现“商机”,做起了违规办理身份证件的“买卖”。李某某私自盗用户籍民警和派出所所长的数字身份证,违规为外籍人员及其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非法获利数万元。墨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买卖身份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于2021年7月30日对被告人李某某依法进行了一审宣判。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明确了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将身份证件的概念扩展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全部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此外,《刑法修正案九》还新增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等此类相关违法犯罪。加之,在疫情严重的大社会环境下,国家更加重视对跨境犯罪等外来人员入境的管控,并对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大家,身份证是公民日常使用的重要证件,犯罪分子很早就盯上了这个领域,使用时要慎之又慎。同时,法官要提醒广大市民,切莫无视法律法规,为了小利变造、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系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那可是要被判刑的,切莫以身试法。

供稿:何 旭

原标题:《【以案释法】协警违规办理身份证,非法获利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