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左转与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左转让直行

右转让左转

如不提前减速、互相礼让

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案情简要

2021年07月27日17时许,安某某、女、持C1证驾驶宁DQ2988小轿车,由西向东沿西吉县滨河路行驶至西吉人家小区南门左转时,与沿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左某某、男、持C1证驾驶的宁DR0268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结果及处罚依据

安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安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左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西吉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转弯和调头,尤其是左转弯时左侧A柱会遮挡你一部分的转弯视线,要特别注意安全。左转弯时,最好放慢车速,透过左前门玻璃往左前方观察一下,如果条件许可,可以前后移动下身子,透过前挡风玻璃观察车头左右位置的情况,反复几次,确保不留下盲区后,安全通过。

通行交叉路口等地段一定要认真观察路口情况后,减速慢行,转弯车辆应礼让直行车辆先行,保证行车安全。但直行车辆不要认为有优先权,通过路口时毫不避让,不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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