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第一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选举产生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委员二十七名。现予公告:
任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 冯好乾
副主任: 周淑慈(女) 郑芬良 王劲松 田永涛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于淑然(女) 王中欢 王红春
王建民 王春茂 孔令晶(女)
边双居 边素威(女)
刘双成 刘建平(女)
孙玉虎 苏尚文 李玉安
李合军 李岩峰 李爱茹(女)
杨富存(女) 何永红(女)
张永生 张仲华 陈宗伯
郑宗梅(女) 段万海 柴泊
隋瑛(女)董全乐 薛瑞峰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二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选举产生任丘市人民政府市长一名、副市长六名。现予公告:
任丘市人民政府
市长: 尚亮
副市长:马占芳 王艳旭 张顺义 利松 黄东 刘芳(女)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三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选举产生任丘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一名。现予公告:
任丘市监察委员会
主 任:高国庆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四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选举产生任丘市人民法院院长一名。现予公告:
任丘市人民法院
院 长:李京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五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选举产生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名。现予公告:
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李文颖(女)
(须报经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六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表决通过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现予公告:
一、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劲松
副主任委员:李玉安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边素威(女) 刘彩云(女) 麻雅良 程文杰 温红(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芬良
副主任委员:段万海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建民 任秀云(女) 苏尚文 张永生 蔡永利
三、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芬良
副主任委员:边双居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红春 王瑞宝 刘宝民 张仲华 栗浩
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淑慈(女)
副主任委员:薛瑞峰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刘江奎 刘建平(女) 李爱茹(女) 何永红(女) 隋瑛(女)
五、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王劲松
副主任委员:李玉安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晨曦(女) 李合军 李铁强 杨富存(女) 柴泊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公 告
第七号
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选举产生任丘市出席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其代表资格须报经沧州市人大常委会确认。现予公告:
任丘市出席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共50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原标题:《任丘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