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是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的重要保障,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国有14亿人口、近9亿劳动力,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蓬勃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繁荣发展激发出强大活力、汇聚起磅礴动力。
起步探索阶段
(1978-1991年):
打破计划配置坚冰
市场化流动配置初现
改革开放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人力资源流动领域的主要特征,是统包统配的人力资源配置制度开始打破,劳动人事部门在全国开展了调整用非所学专业技术人员、人才余缺调剂工作,人力资源配置领域的服务开始发端,市场出现萌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抉择,开启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新时期。
1980年8月,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通过的《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文件,明确“三结合”的就业方针。1983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对人才流动的方向和人才流动中各个主体的相关权益和责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革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必须改变积压、浪费人才的状况,促使科学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此后,以调整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聘用干部、出国留学人员等为对象的政策陆续出台。
这一时期,人力资源配置领域的服务开始发端。20世纪70年代末,劳动人事部门开始创立并组织劳动服务公司,解决待业人员就业问题,并逐步演进为就业服务机构。同一时期,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也陆续成立。1983年,沈阳市人才服务公司、广东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继成立。1988年8月成立了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1979年,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现北京外企公司)成立并派出第一名中方雇员, 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开始出现。到1990年左右,全国省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全部成立,地市级、县区级机构也陆续建成。
随着人才流动渠道的不断拓宽,流动人员规模逐步扩大。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198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1989年),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权限、档案内容、管理部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规范服务机构的行为,1990年11月国务院第66号令发布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1年原劳动部和人事部分别出台了《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人才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面展开阶段
(1992-2002年):
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
人力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流动配置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我国人力资源流动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人力资源市场的主体地位正式确立,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基本形成,围绕就业、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各类服务机构规模不断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态不断丰富。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快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需求,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正式确立,流动和发展的空间大大扩展。人力资源流动主体从相对单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扩展到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呈现出从中西部向东部地区、从体制内单位向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体制外用人单位流动的特点。
这一时期,围绕就业、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业态不断丰富。国内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有所增长,外资人才服务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网络招聘、猎头、人事代理等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开始出现,人才流动服务在解决再就业问题、实现政府调控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94年8月,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1994年9月,原人事部与沈阳、天津和上海三市共同组建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国上海人才市场。此后,原人事部陆续与各地共建了一批国家级人才市场。
综合来看,这一阶段人力资源服务的发展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与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到2002年底,实行失业保险保障,推行就业市场化并逐渐形成了以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为主、民营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劳动力服务网络。
第二,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了所属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开始从办市场向管市场转变,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第三,民营人才服务机构较快增长,知名外资人才服务机构不断入驻中国,行业内的专业交流增加;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始在行业应用并催生了网络招聘等新生服务方式,人才服务市场日益繁荣。
第四,服务活动与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等先后出台。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4287家,从业人员2.06万人。共有挂牌人才市场3149家,国家级人才市场总数达28家。网上人才市场逐渐成为人才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人才市场网站全年访问量超过6亿人次。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挥着带头、示范和骨干作用。
改革创新阶段
(2003-2012年):
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市场化流动成为全社会导向与流动主渠道
这一时期,我国人力资源流动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基本确立,市场化流动逐步成为人力资源流动主渠道,“就业找市场”成为社会普遍观念。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等,疏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渠道,贯通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首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并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向全国发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号召。该决定指出,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人才流动提出更为系统和明确的要求,提出要“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随着高校大扩招带来的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张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推进,国家对高校毕业生配置方式进行了系列改革。2002年2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2003年5月,国家发布的《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2003—2004年,我国大学生就业从行政安置到市场选择的转变基本完成。
这一时期,人力资源服务业得到进一步发展。200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将人才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一个重要门类,强调要“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2012年1月,国务院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设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84万家,从业人员33.64万人。2012年,全国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接待流动人员4.3亿人次,登记要求流动人员2.5亿人次,为1888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专业服务。
跨越式发展阶段
(2012年以来):
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全面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力资源流动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市场在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下的政府作用和宏观调控机制更加健全,以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激发人力资源活力和创造力的政策效应不断显现,人力资源强国建设迈出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标的政策相继颁布。我国人才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人才资源规模、科技人力资源以及研发人员数量等指标居全球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明显,人才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谁能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提出,要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 “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聚焦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
2012年以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2013年,人社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正式部署。2014年12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首次对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进行全面部署。2017年1月,《“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2017年6月,国家《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提出鼓励发展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7年9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对今后一段时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行谋划和安排。2018年6月国务院700号令公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首次从立法层面明确了政府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法定职责。2019年1月,人社部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这是近年来人才工作领域首个关于人才流动配置的改革性文件。
与此同时,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规范性日益完善。随着“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从国家层面上得到改革创新,进入了由过去注重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和市场主体行为监管转变的新阶段,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正在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实行“先照后证”,降低准入门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随机抽查、年度报告公示、诚信体系建设等新方式和手段不断引入,监管效能大力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高级人才寻访、现场招聘会等18项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相继出台。综合执法日益加强,每年开展全国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8月,人社部颁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2021年,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促进就业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58万家,从业人员84.33万人,年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业首次亮相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向世界集中展示了行业风采。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人力资源服务业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是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基础,是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完善,从传统的人事代理、职业介绍等业务,快速拓展到招聘、培训、猎头、外包、管理咨询等新领域,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并重、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并行的发展格局已经形成。行业集聚效应不断显现,自2010年以来,共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2家,入园企业超3500家,2020年营业收入2700亿元,出现了不少“亿元楼”“百亿园”,成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新高地。行业价值日益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累计举办招聘会119万场,培训劳动者7868万人次,推荐高端人才744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9亿家次,为11.5亿人次提供就业、择业和流动服务。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行业响应号召、戮力奋战,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开展网络招聘和线上服务,“点对点、一站式”保障农民工返岗复工,特别是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火线驰援火神山、雷神山和方舱医院建设,经受住了大疫大考,展现了过硬作风,做出了突出贡献。
秉初心凝神聚力,新时代再铸辉煌。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2021年,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人力资源服务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更强引擎、促进就业的更大动能、服务人才的更优载体,在流动中汇聚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原标题:《【关注】在流动中汇聚起繁荣发展的磅礴力量——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