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如何
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在昆明设置新交通标线的
目的是什么,效果如何?
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违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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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周铋禄
率队参加《金色热线》
就大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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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6月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交警总队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要意义,是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补齐云南省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短板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云南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因为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导致交通事故死亡较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2020年4月,交警总队制定印发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加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充分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创建考评体系,扎实推进“一盔一带”工作开展,力求取得实效,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
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是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
三是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
四是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
五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全省共开展头盔捐赠活动35次,累计赠送头盔30998个,投放共享头盔980个;
六是加强与外卖、快递等企业联动劝导,警企合作,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七是发动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劝导服务。
八是推动立法。正在积极推动对2013年出台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争取将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入2022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防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涉及摩托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人员未按规定安全带交通事故、死亡和受伤人员明显减少,损害后果明显降低,工作成效突出。全省共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207.6万起;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50万起。因未佩戴头盔进行现场安全教育25.5万人次,因未使用安全带进行现场安全教育11.2万人次。
目前,初步统计,全省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平均率为75.08%、摩托车头盔佩戴平均率达91.32%、汽车安全带使用平均率达94.93%,比2020年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第一个月(2020年4月)分别提高了42.75%、16.3%、19.89%。
昆明路口设置的新交通标线目的是什么?效果如何?
在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以民意导向、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大胆尝试通过新型交通组织优化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提升道路交通组织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路网的通达性,缓解交通拥堵。

这些措施实施,一定程度提升了路口、路段的通行能力,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必然会对应跟进交通信号标识的设置,路面交通标线、信号灯、标识牌等交通信号标识发生了变化,也意味着大家平日一些出行习惯会有所调整,产生不适感。
针对新的交通组织优化措施实施,部分市民因交通出行习惯改变产生的不适感,昆明交警坚持“交通管理宣传先行”的原则,加强与新闻媒体间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及“昆明交警”官方新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推广路口精细化交通组织优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尽可能让大家了解知晓尽快适应交通组织变化。
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违不违规?
摩托车上高速应该说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呢,上高速也要按照要求。第一是不能载人,第二是必须佩戴头盔,当然不是说上高速佩戴头盔,不上高速也要佩戴头盔。第三是上高速要靠右行驶。所以说,这个问题应该是可以上高速的,只要按照这些要求上高速,不要超速,应该说是可以正常行驶。
对电动车的限制,一个是高速公路,还有一个是城市快速道路,是不允许(电动车)上去的,所以也提醒广大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在驾驶过程当中,一定不要驾驶电动车上高速或上城市快速道路。
来源:“918云南交通台”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如何推进“一盔一带”行动?昆明为什么设置新交通标线?戳这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