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家暴离婚是否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及法院判决赔偿数额考虑的因素

女方因家暴而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要求男方给付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无过错方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7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矛盾。被告王某对李某进行殴打,导致李某身体受到了伤害,李某因家暴曾向妇联求助两次,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并要求被告给付损害赔偿。

法院判决

正蓝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女方原告李某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婚姻期间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被家暴请求离婚时,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主张离婚赔偿金。故对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但是原被告婚姻期间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住房、没有存款,有几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经济比较困难。家暴对原告造成了身体的伤害,没有造成原告精神伤害,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损害赔偿3000元。

法官说法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法律上对离婚赔偿金并不明确,一般是考虑:

1、对方的过错程度,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

2、对方的认错程度,过错方实施家暴后是否积极承认错误并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采取以上措施后,受害人的痛苦是否有所减少。

3、对方的经济能力,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每个地方的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并且还要考虑对方的收入情况,过错方经济收入较好的,就会给多点赔偿金。

4、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如果受害人收入相对不乐观,并且离婚后要抚养孩子,所以要考虑这些情况酌情确定赔偿的数额。

综上所述,因家暴离婚并请求离婚赔偿的,因为法律上对赔偿的标准不明确,所以无过错方起诉时可以从以上因素收集相关的证据。

正蓝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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