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与长清区司法局签署社会实践合作共建协议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与长清区司法局签署社会实践合作共建协议

7月14日,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与长清区司法局签署社会实践合作共建协议。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庆国同志,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龙泉同志,团委书记晁素娜同志,长清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勇同志出席签约仪式,长清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兴迎 同志,政治处主任何长宾同志参加仪式。

签约仪式上,徐庆国书记对济南大学及法学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尽介绍,并对长清区司法局工作成绩表示充分肯定,表示实践教育基地将为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生实践搭建良好平台,希望双方信息互通、资源互补、加强合作,做出成绩。

王新勇同志对济南大学政法学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长清区司法局的基本情况。王新勇同志表示,下一步长清区司法局将加强校地融合,积极成为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并希望政法学院教授充分发扬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精深、实践经验丰富的专长,积极参与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来。

长清区司法局 崔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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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与长清区司法局签署社会实践合作共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