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泊头法院:善意执行,劳动报酬纠纷圆满执结
6月16日早上7点,泊头法院执行员吴洪深接到申请人执行杨某某的电话,申请人杨某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吴法官,这笔案款已经5年了,王某立每次都承诺可以给付,但是一直拖着不给,我这急需用钱,我太难了!”
原来这是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治、王某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2016年4月19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向泊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立案,经调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11月22日案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找到被执行人成了大问题,经过辗转多次联系,通过微信沟通,在执行法官的敦促下,双方达成和解,先期履行40000元,约定2021年5月1日前履行完毕剩余部分。眼看约定期限已过,被执行人迟迟没有履行。吴洪深多次到被执行人王某治家中,进行调解并调查其财产情况,在他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治主动将款项交至法院。而王某立依然未履行,吴洪深多次通过微信做王某立的工作,耐心规劝他应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拖欠的报酬,但王某立借口人在外地,以资金困难推脱,拒不履行。
6月16日一大早,执行员吴洪深把被执行人王某立堵在家中,对其和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某立的家属愿意凑齐剩余欠款,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群众的事无小事”,执行案件中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泊头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会一直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泊头法院:善意执行,劳动报酬纠纷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