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
记者从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
我市将对牡丹区38个小区、27645户,
开发区21个小区、15152户,
共计59个小区、42797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采用“办理不动产登记
与建设单位追溯法律责任完善手续并行办理”的方式
进行化解。
公示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化解市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14期,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对牡丹区38个小区、27645户,开发区21个小区、15152户,共计59个小区、42797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采用“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建设单位追溯法律责任完善手续并行办理”的方式进行化解。
我单位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市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字【2021】12号)规定的程序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化解市区居民住房房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14期)的要求及菏泽市化解市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决定书(第一期),现对以下小区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黄河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电话:5559192。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办理该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详细目录见附件:
(开发区)实行“并行办理”的项目清单.xlsx
(牡丹区)实行“并行办理”的项目清单.xlsx
牡丹区38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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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1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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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织召开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和土地利用工作调度会议,
对全市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以及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
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铁军
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爱国主持会议。

王铁军指出,化解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福祉和营商环境优化,事关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差距不足,坚定必胜信心,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强化工作措施和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决打赢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攻坚战。
王铁军要求,各县区要站在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内涵挖潜上下功夫,在盘活存量上做文章,千方百计用足用好“增存挂钩”核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政策。要按照“改善条件供应一批、落实项目推出一批、完善手续补办一批”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约谈、处罚、限期开发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闲置土地。要科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统筹年度改造规模和项目安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努力打造一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样板。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为聘,党组成员张汉节分别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各县区局(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化解市区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县区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