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
民生系民心,是党执政之本、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共同任务,是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和人民属性的集中彰显,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桂林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现向社会发布桂林市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

桂林市法院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重点项目清单
一
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1.推出便民“十个一”举措:一张导诉图,一杯暖心茶,一段知心话,一本群众意见簿,一间心理疏导室,一份承诺书,一张案件材料签收单,一堂“普法课”,一条绿色通道,一项信息反馈机制。
2.推广多渠道网上立案,开通广西移动微法院、广西电子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跨域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为群众提供网上便捷立案通道。
3.加强第三方服务平台使用,诉服中心设立律师服务、多元调解服务、担保服务、司法鉴定服务窗口,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需求,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4.制定《关于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当事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申诉、退还诉讼费用等需核实法律文书是否生效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5.开展“司法救助送温暖”活动,为涉诉生活困难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二
加大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
6.制定《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工作规定(试行)》,为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依照“三优先”原则优先执行。
三
联企帮企提供“家门口式”问诊法律服务
7.制定《“一商(协)会一法官”员额法官联系商(协)会工作制度》,组建“法润民心”司法服务团队,与市工商联合作建立“一商(协)会一法官”法官联系商协会机制,常态化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家门口式”的问诊法律服务,切实提升服务便捷度。
四
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8.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和“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切实承担社会普法责任。

来源:桂林中院
原标题:《桂林市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