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保定网警 保定网警巡查执法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保定高新区网警认真履职尽责,坚决维护辖区内网络空间安全,大力加强网络秩序清理整顿,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规范了网上秩序,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环境,有效提升了相关行业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1、张某某网站被植入有害信息案
2021年6月15,保定高新区网警工作中发现,高新区火炬园内某个人网站被黑客入侵,植入“如何复制银行卡”、“出售伪基站设备”等大量违法有害信息。经查,该网站创办者张某某对网站长时间不管理、不更新,没有采取完善的网络安全监测、防护技术措施,导致网站被植入违法信息。
根据调查结果,高新区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张某某依法处以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目前张某某已经对该网站进行了关停,并注销了网站域名。
2、高新区某集团公司网站被植入木马案
2021年6月18日,高新区网警接上级通报,辖区某公司网站被黑客入侵,植入木马,利用该网站发布办假证、刻假公章、假发票等大量违法犯罪有害信息。经查,该公司对网络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网络安全意识淡薄,公司网站存在安全漏洞,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不到位,导致网站被植入木马,网页遭到篡改,另外该公司存在相关网络日志留存不足六个月,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对植入木马的嫌疑人员进行溯源。
根据调查结果,高新区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依法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3、高新区某商场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1年6月21,高新区网警在对辖区某大型商场例行检查发现,该商场网上购物平台网站安全等级保护不达标,重要数据加密措施不到位,存在被网络攻击、侵入等重大漏洞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高新区网警对该商场主管人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
警方提示: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各网络运营者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否则或将受到法律追究,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素材来源:高新区网警
原标题:《保定高新区网警查处多起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