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卡片八千万?恶意竞价司法拍卖,后果很严重!

一张薄薄的卡片

一个夸张的价格

这是一场可以堪称离奇司法拍卖

6月21日,在一场由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司法拍卖中,一张“青眼白龙游戏王纪念卡牌”吸引了不少网友的注意。本次拍卖从下午16:00开始,该卡牌的起拍价为80元。

确实,这张卡牌在爱好者者眼里相当罕见珍贵,因而具有一定收藏价值。但即使是编号最稀有的卡牌,也远远不会达到上述竞拍中 8000 万元的天价,大多数常规编号的卡牌价格约在 20~30 万元人民币。

然而,上述“青眼白龙”金卡开拍后不久,拍卖价格一路飙升至87326098元。随后,此场拍卖便由于拍品与实际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而被中止。

|什么是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司法拍卖作为强制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变价方式,是我国强制执行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恶意竞拍后果多严重?|

别急 先让我们看两个案例

也就是说,假如上述司法拍卖最终交易成功,而买受人逾期无法支付,那就可能面临巨额债务的执行风险,甚至是牢狱之灾。

保证金不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需要支付两次拍卖的差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法关于适用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岂能儿戏?

妨碍司法行为必然受到法律追究

请大家不要冲动

理智竞拍

综合来源:苏州普法

阿里拍卖

原标题:《一张卡片八千万?恶意竞价司法拍卖,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