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 《十二怒汉》中的陪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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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美国法律影片《十二怒汉》拍摄于1957年。主演亨利.方达是奥斯卡与金球双料男主角奖获得者,被美国电影学会评为“百年来最伟大的男演员”第六位。

影片主要讲述:在脱离原生活轨道,参加完漫长的六天庭审后,十二名陪审员需对一起青年涉嫌故意杀害父亲案件的事实部分表决。无论罪还是非罪,均要达成一致意见。十一名陪审员急于回归原有生活场景,本着检察官强势控诉、举证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弱势辩护、质证的印象,循着有罪推定惯性思维,认为被告人显然构成犯罪,不用讨论就能表决一致。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出于对被告人生命、对案件事实、对陪审职责的尊重,坚持只有经过充分讨论,排除合理怀疑后,才能作出罪与非罪的表决。因8号陪审员的坚持,在其余十一名陪审员抵触、抱怨的氛围中,大家在隔绝、闷热的小屋中开始了案件的讨论。随着对案件细节的辩论、争论甚至争吵,个体认知的偏见、盲点、矛盾、盲从等逐一呈现,案情抽丝剥茧的逐渐明晰。经多轮讨论、表决,最终,十二名陪审员达成一致,被告人无罪。影片出色之处在于,细节争论中不断逼近案件事实的同时,丰满的展现出十二名陪审员因出身、成长环境、职业不同导致的性格、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激烈碰撞而产生的智慧火花。

2015年,北京人艺台柱子何冰主演的电影《十二公民》播出。该片成功的实现了对《十二怒汉》的翻拍。两部影片故事情节近似,只是案件发生时间和国别不同。虽然相隔58年,但两部影片映射出司法实践中陪审员“审而不议”的潜在风险依旧值得深思。

陪审制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主要采用“陪审制”。在这种制度下,陪审团(通常由12人组成)负责事实认定,法官负责法律适用。我国是参审制,普通公民被挑选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三人或七人合议庭)行使审判权。陪审制和参审制中,因陪审员代表社会公众参与案件审理,反映社会一般人观念,能有效纠正法官职业认知偏差,从而促进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

无论陪审制还是参审制,一个假设的前提是:被随机抽选的陪审员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所以能从程序上保障客观、公正的评议案件。但司法实践中,人的精力、热情和从众心理影响着这个前提的成立。人的精力和关注力有限,注意重点往往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者感兴趣的人和事。人容易被暗示,因权威、财富、首因效应等因素的诱导而产生从众心理。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往往千篇一律,与陪审员既没有利害关系,也没有兴趣点。陪审员多会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然心态,凭印象和惯性思维,追随权威人物的观点,不认真分析、讨论就做出判断。如《十二怒汉》中的十一名陪审员,急着要回归原有生活、工作轨道,看球赛、炒股、推销产品、设计广告等。在第一位发言的身材壮硕的陪审员言辞肯定、义愤填膺认定被告人有罪说法影响下,大家本着控辩双方强弱对比的印象和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想当然认定被告人有罪。如果,没有8号陪审员坚持,一桩冤案就可能在合法的程序中铸就,一条鲜活生命将被送上电椅。细思电影折射出的陪审制司法实践运行中的存在的困境与潜在风险,让人不由脊背发凉,冷汗直出。

艺术可以有如果,但人生没有如果。电影是生活的镜子,无论是1957年《十二怒汉》还是时隔58年的《十二公民》,均生动而深刻的反射出陪审制在司法实践运行中亟待解决的“审而不议”困境与风险。这需要我们高度警惕,认真对待,早日找到行之有效的破解举措,从制度层面予以完善与规制,让陪审制真正发挥推动司法民主与公正的应有作用。

文字|刘 彬

原标题:《【法苑】 《十二怒汉》中的陪审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