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乌兰县公安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

自党史学习教育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乌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出入境窗口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急愁难办”、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和措施,推出12项户籍、出入境业务便民措施,突出服务实效,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现实检验,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便民措施

一、开通“老年人服务窗口”:因老年人身体状况出行不便,无法采集身份证指纹,户政部门采取上门服务采集照片,确认老年人身份证的方式,为出行不便的老人提供便利;在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可使用银行卡和手机支付等方式支付费用,也保留现金支付方式;窗口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自助设备指引、无需健康码情况由测量体温正常后予以办理。

二、提供“蒙汉”双语服务:鉴于我县蒙古族群众较多,为方便蒙古族群众在语言沟通不便、填表内容书写困难等问题,公安窗口开设“蒙汉双语”特色服务窗口,选取一名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彻底解决了蒙古族群众“听不懂”、“不会写”等难题。

三、成立“党员先锋岗”、“便民户籍咨询工作室”:公安窗口成立“党员先锋岗”,凡是在办理户籍相关业务中存在的疑惑、家庭纠纷、疑难杂症等问题,作为“党员先锋岗”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在户籍咨询室认真回答群众疑惑,耐心调解家庭矛盾,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到让群众满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公安形象。

四、提供邮寄服务:窗口民辅警认真落实异地业务民警代办、及时回复政务服务网、阳光警务等网络平台群众提问,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提供网上身份证邮寄业务,减少群众无证带来的不便。

五、佩戴“绶带”提供指引服务:公安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你来大厅办事,我为你热情服务”的活动,由公安窗口民辅警轮流在窗口外佩戴“热心为民服务”的绶带,对前来办事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的服务,公安窗口民辅警或提供咨询、或指导填表、或帮助老年人办理身份证等。

六、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申办业务当事人到公安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民警应当一次性告知手续、程序、所需材料及受理时限和不予受理的制度。经办民警对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事宜,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手续、材料。

七、公开“办事指南”:户籍和出入境部门将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制作成展板,形象生动的让办事群众掌握、了解办事流程。

八、更改户籍事项:更改户籍事项:为方便群众办理户籍项目变更(血型、身高、与户主关系、职业、宗教信仰、学历、住址、籍贯、出生地),未携带原件或相关证件丢失,可以采用电子版材料并进行书面承诺变更户籍项目,并积极与相关信息部门核查户籍附项信息。(除了户籍主项及婚姻变更外)。

九、表格提供电子化服务:将户籍业务、出入境业务各类表格以附件形式发布在乌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群众可根据需求下载表格进行填写,方便不能前往办证大厅领表的群众,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提高一次性办结率。

十、开展“上门纳谏”征求意见活动:公安窗口民警定期开展“上门纳谏”活动,征求针对意见表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补齐短板,使公安窗口服务工作得到提升。

十一、做好群众填写《青海省政务服务“好差评”书面评价表》工作:向前来公安窗口办事的群众分发填写《青海省政务服务“好差评”书面评价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公安窗口民警采取电话回访、群众评议卡、 现场回访、民主评议四种方式进行评议。广泛发动群众对公安窗口进行评价,并于每月月初将当月评价表上报至乌兰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管理窗口,这一举措既是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也是群众对窗口单位满意度的直接体现,同时也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注意接待群众时的服务态度。

十二、向办事群众宣传反诈知识:乌兰县公安局“小七反诈”小程序、国家反诈中心app,利用窗口群众优势,指导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下载注册,将其拉进反电信诈骗微信群。

乌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出入境窗口)切实把党史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实效。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理:无需携带各类证件即可办理身份证366件;为六十岁老人优先办理29人;开展上门送证、办证125人;开展户籍办理业务“绿色通道”5人,帮您办18人,错时办证16人;为残疾人办理户籍业务2人;异地代办户籍邮政业务25人;身份证邮寄业务42人。

乌兰县公安局将持续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的落实,始终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紧事紧办”“急愁难办”的原则,切实将“人民公安为人民”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更贴心的服务,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既密切了警民关系,又巩固了“放管服”改革成果,为开展公安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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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治安大队(户籍大厅)

校稿:程 燕

原标题:《【为民办实事】乌兰县公安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