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捡到手机中的私密照敲诈失主

案件回放

旅行途中,存有私密照的手机丢失

“民警同志,我要报警,我被别人敲诈5000元!”今年4月7日,女子杨某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原来,今年3月底,杨某和丈夫到陕西西安度蜜月时,手机不慎丢失。此后,她重新买了新手机,补办了电话卡。不料,结束蜜月之旅的杨某回到同心后,突然收到一条好友验证消息,对方注明“我捡到了你的手机”。满心欢喜的杨某以为好心人要归还手机,没想到添加好友后,对方接连发来多张杨某的私密照片。气愤的杨某质问对方什么意思,对方称最近手头紧,如果杨某给他转账3000元,他就邮寄归还手机,否则会将照片发到网上。期间,对方还多次发消息催促杨某,转账金额更是“涨”到了5000元。因担心对方收到后变本加厉,杨某和丈夫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发现嫌疑人马某就是同心县人。很快,民警在马某家中将其抓获。经查,马某休假去西安旅游,在某景点的餐厅吃饭时捡拾到了手机。旅行结束回到家后,马某一通操作解开了手机密码,翻看相册发现手机中存有大量机主杨某的私密照。本来想把手机据为己有的马某动了歪心思,添加机主的微信想敲竹杠,没想到却为自己的贪婪行为付出了代价。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追回的手机已经返还杨某,手机中隐私未泄露。

民警执法心得

应给手机设置复杂密码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捡到手机解开密码后,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失主归还手机,反而翻看他人隐私进行敲诈,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杨某的经历也提醒大家要引以为戒,一是她的手机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容易被破解,且存有大量私密照片,给隐私泄露带来极大的“便利”;二是杨某手机丢失后,没有积极寻找。

在此提醒广大手机用户,可通过设置复杂密码、激活手机自带的“找回”功能、云服务、添加紧急联系人等方式,解决手机丢失后难找回、信息泄露等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公安局民警 金凯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