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错失的不止半个煎蛋,还有半个人生......

“警察进门的那一刻,我心如死灰,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无意间瞥见桌面那剩下没有吃完,早上刚做的很好吃的小银鱼,还有那块只咬了一半的煎蛋,心里的第一个念头竟是后悔,怎么刚才不多吃两口,哪有煎蛋分两顿的?”

看了上面的话,也许你会笑出声来,觉得这个人真是个吃货,连被警察抓捕都还想着没有吃完的早餐。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沈某来说,这代表了他的无奈和无限的悔恨。

沈某出生于1987年,2009年开始接触外汇。刚开始他幻想着自己可以以小博大,赚快钱。然而事不遂他愿,沈某一直在“炒外汇”中亏钱,赔上了自己的婚房、甚至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婚姻。

直到2019年,沈某决定脚踏实地工作,一切重新开始,努力奋斗,重新获得前妻对自己的信任。

一开始,沈某在百货公司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工作,直至2020年疫情期间,沈某靠贩卖口罩和额温枪,赚了一笔后,他又一次飘飘然,重新开始了自己的“炒外汇”生涯。

2020年7月,沈某升职为销售经理,主要负责对外销售冻肉。

于是,沈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冒用佳某公司、华某公司的名义,向自己所在的公司采购冻肉3533余万元,之后再私自转卖给他人,收取了3406余万元到自己的私人账号。当然,收取的这笔钱最后大部分被沈某用在“炒外汇”上,结果相当惨烈,全部亏损。

“外汇里最让我沉溺的是它的盈利速度,我曾无数次一天赚几十万,最快两个小时赚近200万,可我从不知收手,一直想一口气把所有亏的全部赚回来。最终是十赌十输,有去无回。”

普法小知识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我国对于外汇实行严格管理,目前仅有国内银行开办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而国家禁止外汇保证金交易,也禁止未经许可的非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基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沈某所沉迷的“炒外汇”,实际上均在违法平台上进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属于赌博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沈某为非法占有单位钱款用于“炒外汇”,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交易侵占公司财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妻儿只求一日三餐,父母只愿我平安稳定,不能怪深圳物欲横流,不能怪别人怂恿引诱,只怨自己迷了眼、迷了心,臭不可闻,不知廉耻的偷盗,挪用如此大量的资金无法返还。”沈某多次表示对不起父母妻儿、对不起公司的领导同事。

被抓捕后,沈某表示认罪认罚,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普法教育,沈某表示,“在这里,我要改造自己的身体,按时作息,锻炼强壮体魄,积极参与劳动;我要改造自己的思想,从本质上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找出自己灵魂的缺口并修复,从根源上杜绝再犯的可能。待我完成身体、思想改造的那一天,我就有机会重生,重返社会,重拾希望,重头再来了。”

贪欲的闸口打开,犯罪嫌疑人沈某为赚大钱,心理渐渐扭曲,在“下次一定赚,要赚回本”的侥幸心理下,他肆无忌惮地侵占公司财物。短短5个月,犯罪嫌疑人沈某侵占公司财物高达3533万余元,他已经成为彻头彻尾的赌徒,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被抓捕时,沈某感叹错失了半个煎蛋,实际上错失的是领导同事的信任,错失的可能是未来十几年陪伴父母妻儿的时光,错失的可能是他的下半生。幸好,在经过普法教育后,沈某已经醒悟,并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如他所说,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目前,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起诉至罗湖法院。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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