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长说事故 | 十字路口违规变道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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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0日中午

恩施市施州大道移动公司路段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致一人死亡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艾英杰

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分析研判

01

事故概述

当日,吴某俊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黄泥坝方向沿施州大道行驶至机场路移动公司、邮政支局红绿灯路口处,车辆左转弯时,将从直行车道变更到左转车道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后并碾压,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权当场死亡。

02

道况信息

事故现场位于施州大道移动公司、邮政支局门口红绿灯路口斑马线上,道路半宽15.5M,现场道路(施州大道)为南北走向,沥青路面,标志标线齐全。

03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

重型自卸货车,红岩牌,车号鄂Q1**96,状态正常,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4月30日。驾驶人吴某俊,男,1983年9月22日出生,准驾车型:B2,初次领证日期:2008年6月30日,驾驶证状态正常。近三年交通违法如下: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2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条;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3条;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1条;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1条。

两轮摩托车,豪爵牌,车号鄂Q1**53,非营运,车辆状态正常,车辆所有人陈某权,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23年4月30日,该车近三年在本辖区交通违法情况共6条。驾驶人陈某权,男,1971年3月20日出生,准驾车型:D,驾驶证状态正常。近三年交通违法情况如下: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2条;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条;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1条;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1条;机动车逆向行驶1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1条。

从近年违法记录来看,无论是摩托车驾驶人还是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都不高。

交警队长有话说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艾英杰:

提醒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1.摩托车驾驶人在变更车道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周围的道路情况,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变更车道。

2.在驶入导向车道后不能变更车道,要安全文明驾驶。

3.在行驶过程中要时刻保持与大货车的安全距离,避免驶入大货车视角盲区。

下一步,恩施市公安交警将深入州城大货车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大货车驾驶人吸取该案教训,多留意车辆盲区中的行人和车辆,同时通过科技手段为大货车加装盲区报警装置,对其他类型的车辆驾驶人、行人开展广泛宣传。

原标题:《交警队长说事故 | 十字路口违规变道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