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月 | 学习党的保密历史, 赓续保密精神血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保密责任意识,航海学院根据学校保密委员会相关通知精神,深入贯彻学校《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第33个保密宣传月活动。本期专题,让我们一起回顾中国共产党保密工作发展的光辉历程。

学习党的保密历史,

赓续保密精神血脉。

保密工作与党的事业相伴相生。党的苦难辉煌史,就是一部红色保密史。

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

1921年7月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被帝国主义侦探察觉,大会临时从上海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继续举行。这说明,保密工作从建党初期就根植于党的事业中。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作出我们党最早的保密规定,明确提出:“在党处在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1922年7月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明确了更加严格的保密纪律,凡党员“泄露本党秘密”者必开除之。

1926年1月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我们党第一份关于保密工作的专门文件《加强党的秘密工作通告》。

1929年2月

中共中央组建党的秘密工作委员会,周恩来任主席。

1934年8月

中共中央制定《中央关于秘密工作基本规则》,对红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保密工作部署,对红军长征途中的秘密工作作出制度性规定。

1939年2月

中共中央成立社会部,负责防奸细反特务工作以及“管理机要部门工作,保障秘密工作的执行”。

1941年9月

中共中央成立中央书记处,承担党的保密工作。

1946年5月

中共中央下发《关于严重注意保持机密的指示》。

1948年5月

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保密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最早的统一领导保密工作的专门组织。

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1950年1月

中共中央针对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的新形势,下发《关于保护党的机密的指示》。

1950年10月

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机密的决定》。

1951年4月

中央保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国保密会议,下发《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补充规定》《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组织通则》《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奖罚暂行办法》等。

1969年10月

为保障国家备战和军事战略意图的实施,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紧急指示》。

1978年7月

中共中央恢复建立中央保密委员会。

1980年4月

中央书记处召开保密问题报告会,《人民日报》也重新发表《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并配发社论《提高警惕 加强保密工作》。

1988年9月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保密工作的专门法律。

1988年- 19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先后颁布,标志着我国的保密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管理的新时期。

1990年7月

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

1990年12月

中共中央转发《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

1997年8月

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2010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全国人大修订通过,在定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网络保密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强化。

2014年1月

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2016年1月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1941年,毛泽东为保密工作题词“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资料来自网络

原标题:《保密宣传月 | 学习党的保密历史, 赓续保密精神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