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狠抓推进落实,取得辉煌战果。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成效。



从2018年开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取得辉煌打击战果。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导向,以除恶务尽为指向,尽锐出战,重拳出击,做到深入摸排主动打,情报导侦全链打,依法依规精准打,对黑恶势力持续保持强劲攻势。三年全省侦办涉黑组织24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97个,刑拘黑恶犯罪嫌疑人17423人。我省侦办涉黑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数量等主要战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全力攻坚,侦办一批大案要案。聚焦中央确定的11类重点黑恶势力犯罪,集中优势兵力攻坚突破。在全省范围内选定57件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选出48件重点案件由领导包案督办,提高案件侦办质效。比如,侦办的插手选举、搞“黑金政治”的烟台朱永君案,高利放贷、涉案金额较大的潍坊曹延东案,“以黑护商”、攫取“政治光环”的泰安张宸案,垄断海洋牧场、强迫交易的东营张大伟案等,还有侦办的危害民生领域的“套路贷”“套路搬”“黑物业”“黑武馆”、非法垄断市场秩序的“地头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土皇帝”、强买强卖的“砂霸”“矿霸”“渔霸”“肉霸”“菜霸”等案件,都起到了打掉一个黑恶犯罪团伙,净化一方治安环境的效果。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深挖彻查,全面清除“黑伞”“黑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三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830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8689人,党纪政务处分6442人。全省依法查扣涉案资产263.6亿元,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以案治本,着力推动行业清源。坚持“扫黑”与“治乱”双管齐下,“治标”与“治本”两端用力,强力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省侦办涉及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35起。办案部门发出“三书一函”5000余份,推动治安混乱地区、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强基导向,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和“村霸”,侦办农村涉黑组织87个,占比35.95%;农村涉恶犯罪集团249个,占比31.24% ;注重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调整不胜任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3381人。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凝心聚力,赢得群众支持认可。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场人民战争来打,广泛凝聚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83次,举办大型成果展557场次,向全省1亿多手机用户分批次推送短信。组织建成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网上展览馆,全景式、立体化展现三年专项斗争成效。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群众代表等25257人次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兑现举报奖金792.7万元,2247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我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平安,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2020年底,全国扫黑办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抽样调查显示,我省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总体满意度列全国第4位,在11个沿海省(区、市)中位列第一。
三年专项斗争,坚持总结提升,积累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把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进行固化提升,先后制发疑难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等30多项制度机制,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三年专项斗争,全省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和改善。三年专项斗争,全省刑事案件警情连续下降31.8%、8%、9.1%,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15.7%、10%、8.7%,扫黑除恶释放的“平安红利”更加显著。

同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工作,收官不收场,收官不收兵,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各项防范打击工作,做到线索排查不遗漏、依法打击不松劲、协同配合不惜力、源头治理不懈怠,决不给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任何喘息的机会,决不容许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决不让黑恶势力有生存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标题:《我省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侦办涉黑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数量等主要战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