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团了吗?社区团购击败商超,让“线上”成买菜主阵地,青岛“团长”生存现状揭秘

社区团购你参与过吗?今天你团了吗?自去年年中以来,盒马、多点、每日优鲜、美团等中国多家互联网巨头冲进社区开启“买菜大战”,以小区为单位推广“拼购模式”,如今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其野蛮生长的影响下,甚至让线下实体业务“很受伤”。

近日,永辉超市公布了第一季度财报。财报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仅实现营收263.34亿元,同比下降9.99%,净利润2.33亿元,同比下降98.51%。而永辉超市在过去两年同期分别斩获11.24亿元和15.68亿元的净利润。

纵览整个大型连锁超市相关数据,业绩上都有不同程度下滑。2021年第一季度,其他上市大型连锁超市市值都出现不同程度跳水,红旗连锁等知名大型商超跌幅甚至达到近40%。

而这背后我们看不到的是,大量线下便利店、小超市甚至菜市场的经营压力甚至比大商超更大,生存愈发艰难。原本依靠便捷、信赖和温暖的邻里亲情维系的线下实体零售毛细血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个野蛮生长的新网络正试图取代他们连接每个家庭单元与大市场的核心地位。而一旦线下实体零售这个庞大的末梢循环开始萎缩,整个市场循环系统的高质量顺畅运行也会遭遇巨大的风险。

这个威胁就是依靠巨额补贴吸引了大量关注的社区团购。

社区团购真的便宜?

改变市民消费习惯靠的就是价格战

很多人都选择通过网络平台采购生活必需品,网上订菜更成为不少家庭的新选择。社区团购作为带有互联网基因的新竞争对手,正在快速抢占、分食传统大卖场和超市的市场份额。

“限时秒杀~荔枝5折。”24日早上8时,陈女士手机美团买菜APP收到推送信息。除了美团买菜以外,她不仅下载了叮咚买菜、每日优鲜等多个生鲜电商APP,还被拉入微信群。“主要是看促销,哪个便宜就买哪个。”

记者在一小区楼下的自提点看见,琳琅满目的货品摆满了货架。自提点老板程女士表示,每到傍晚,人们就会在她的店铺门前排队“领”菜。

“多快好省”的买菜APP不仅改变了市民的消费习惯,很多上班族线上买菜直接下单,有的平台当天送达,最迟也会第二天收货,节省了去市场买菜的时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社区团购除了方便,真的能比线下便宜吗?

一毛钱一袋盐,九毛九一斤西红柿,20元一件的牛奶……社区团购平台抢生意的方法很简单——低价。

记者在消费者陈女士的订单中看见,原价9.9元的荔枝新人首单价优惠后只要一分钱、一毛钱的订单更是不在少数。400毫升的胡姬花古法小榨花生油优惠后只要9.9元。而通过“××到家”搜索周围几公里内各大生活超市400毫升的胡姬花古法小榨花生油,发现其零售价都在9.9元以上;在天猫和京东的官方旗舰店,同款产品优惠后的价格也远高于9.9元。

很多社区团购平台为提升老用户黏性以及打压对手,还经常会拿出某款单品推出超低价抢购活动。低价虽好,但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也不少见。陈女士曾在某线上买菜平台下单后,收到已变质了的水果,几番联系线上无果后放弃了维权。

十多家上市超市业绩受到冲击

一季度线下实体超市很受伤

天风证券以红旗连锁、永辉超市等11家上市超市为样本的调查则显示,从2020年第一季度到2021年第一季度,整体营收持续下行。永辉超市、步步高都在最新的财报中提到了社区团购对收入的冲击,坦言在2021年不排除会因此面临更大的经营挑战。而对于社区团购竞争尤其激烈的长沙和武汉地区,步步高和中百超市的可比门店的增长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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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步步高董事长王填疾呼:“受社区团购冲击,超市业态到了生死存亡的至暗时刻。今年可能会比去年更难。”美特好董事长储德群、生鲜传奇董事长王卫等也表达了同样的焦虑。

从行业数据调查来看,今年一季度,超市大卖场客流出现大幅下降,降幅基本在两位数左右,有些甚至达到20%-30%,销售额也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其中生鲜受到的冲击最大。

与超市企业下滑不同的是,社区团购平台却做得风生水起。下面这组数据,或许更加直接明了。

1、十荟团日订单最高突破1500万单。

2、兴盛优选目前全国日单量约800万单,最高数据突破1200万单。

3、美团优选的日订单量已经突破了2000万单,日均交易总额在1亿元左右。

4、多多买菜日单量1500万单,日交易额为1.65亿。

5、橙心优选日单量突破1000万单,日交易额过亿。

6、每日优鲜日均用户50万。

7、叮咚买菜日均用户140万。

一增一减,在社区团购面前,不少超市企业难以招架、溃不成军。

与此同时,传统“社区超市”的生意也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样的终端售价,比我们进价都要低得多”一位社区超市老板对记者说,今天这家团购平台搞个几块钱草莓,明天那家平台搞个几块钱菜油,长此以往,我们根本活不下去。

而就在这家超市旁边不远处,记者注意到两张社区团购贴的海报,一张上面醒目的“0.1元 买菜”字样;另一张则清楚地标明,该平台从周一到周末每天都会拿出不同类别的商品进行“限时秒杀”。

迫于生计,一些线下夫妻店不得不转型,有些干脆将自己的门店一分为二,一半照旧卖菜或者卖日用百货,一半成为“社区团购”的提货点。

越来越忙,钱却挣得越来越少

很多青岛“团长”硬着头皮干

东吴证券的研究报告称,现阶段大多数团长的佣金收入其实并不高。“我们预计目前团长佣金收入的中位数约为 13元/天-20 元/天。随着获客作用的减弱,佣金率还在持续下降”,因为用户的所有权从团长变为平台”。

一位已经转型团长的夫妻也向记者表达了担忧,“做了团长以后,收入跟之前比还在下降,而一旦有一天佣金率再下调,可能也做不下去了”。

青岛的便利店老板也有同样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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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开店坐着收钱就行,现在不一样了,有时候忙得没工夫吃饭。”说这话的是“团长”兼社区超市老板张女士,她和丈夫在青岛干了十几年社区超市,凭借着小小的便利超市,夫妻俩已经在青岛买下两套房。

社区团购小程序的团长后台

如今社区团购的驿站大多选择在张女士经营的这种社区超市,超市老板兼任“团长”,虽然美其名曰叫“团长”,实则就是团购平台的售后客服。张女士的小超市同时有三家团购平台,团购群人数超过300人,每天她需要帮平台分装超过200份货品,团购商品和店里的货品重叠是常有的事。

由于各团购平台竞争激烈,“团长”们在增加工作量的同时,收入却有了日渐下滑的趋势,同时也对他们的实体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张女士不敢不做,因为不做意味着会流失客源,客户取货时顺手捎带点东西成了超市如今最主要的销售渠道。其实张女士哪里懂市场经济、经济趋势这些高深的内容,她只是凭着多年的经验“硬着头皮干”。

张女士的超市接下了包括“橙心优选”在内的三家团购平台,群里每天都要发50多条团购信息,从早到晚不间断更新。那群里的团购信息都是谁发的?张女士笑着说,那都是机器人代发,进货发货都跟“团长”无关,赚了钱团购平台和“团长”们分成,而“团长”们由于工作内容简单,往往只能分得一成,有些酱油、醋等调味品,有时甚至分不到一成。

这乍听起来有点“廉价”,“团长”们的工作真就这么“不值钱”?正聊着,橙意优选的送货车停在张女士的超市门口,几大袋子的团购商品在小店门前堆成一座小山,张女士拿着团购顾客的名单开始分货,她首先在塑料袋上写上顾客的名字,然后根据顾客订的东西进行装袋,如果有人订了生冷海鲜类的商品,她还要放到冰箱冷藏起来。

橙心优选这一波货,张女士要分装100多份,如果再加上其他两个平台,她一天要分装货品超过200份。

明面上她是社区“团长” 实际上她只是平台的售后客服

在张女士分装的过程中,不时有进店取快递或买东西的客人,她就要放下手里的活去忙别的。收完钱,她再次回到那座“小山”前继续分装,“插着空赶紧干,一会再来(商品)根本弄不完。”她说。

除了身体上的疲惫,她还得负责接听售后电话,谁家的东西发错了,谁家的东西出问题了,所有这些都要“团长”来解决,一天能接多少售后电话?她说没数过,因为根本数不清。起先她以为当个“团长”就能赚个“轻松钱”,但是干下来她才发现,这活“太磨人了”。

从早忙到晚全年无休 这个看上去轻松的工作“太磨人”

劳心劳力又赚不了多少钱,为何还要坚持干社区团购?张女士的解释是,她不干别人也得干,邻近的两家超市都有团购平台,客人来取团购的商品,会顺带买点吃的用的,这是现在实体超市最主要的销售渠道,“这就跟为什么大家都干快递驿站一样,来拿快递的人,也会顺手买点需要的东西。这个(社区团购)不是我想干,你不干,店就没有活路。”张女士说。

社区团购退款难

消费者到底怎么“团”?

近期,记者收到众多消费者关于社区团购的投诉。一些消费者反映,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退货退款却设置各种门槛,如“残次品不退款”“24小时后不退款”“不能单独退货”等。还有消费者反映,购买的蔬菜水果缺斤少两,在社区团购群里提出“售后”,却被“团长”踢出群聊。

社区团购的产品有问题,“团长”要担责吗?退款添加限制条款,是否合理?遇到社区团购消费纠纷,消费者如何举证维权?针对“社区团购”中存在的消费纠纷,有媒体邀请了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刘梦瑶律师,为我们提供法律方面的提示。

“团长”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团长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属于有偿组团。”刘梦瑶律师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求退换或赔偿。而在社区团购中,“团长”若是无偿代购,不负法律责任;若是带有营利性质的,“团长”倒卖或者收取了代购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团长”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生产者或销售者则要承担主要责任。

退款限制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条款。针对退款中商家添加限制条款的情况,刘梦瑶律师认为,其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是不合理且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刘梦瑶律师表示,“残次品不退款”“24小时后不退款”“不能单独退货”等条款,明显含有“免除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因此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

消费者应保留团购相关证据材料。“遇到社区团购消费纠纷,可以凭借购买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照片等证据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甚至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最后,刘梦瑶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社区团购时应具备证据意识和保护意识。一方面,要注意保留与团购有关的证据材料,万一遇到纠纷,这些证据就是证明自己诉求的重要依据,对成功维权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消费者要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应加深对社区团购的了解,在消费前可考察团长、经销商的商誉及口碑。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 素材来源:新华网客户端、广州日报、都市时报、互联网周刊、21世纪商业评论、青岛新闻网等

原标题:《今天你团了吗?社区团购击败商超,让“线上”成买菜主阵地,青岛“团长”生存现状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