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除抵押”这些你需要了解(附:限行信息)

京津冀5月25日限行信息

石家庄市主城区5月25日限行尾号3和8。

元氏、高邑、行唐、栾城、灵寿、赵县、赞皇、平山、新乐同步限行。

关于其它各县(区)限行措施,请关注各县(区)政府发布及市交管局官方“双微”,我们会及时跟进发布最新限行措施,敬请关注!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消息为准。

定州、保定、邯郸、唐山、秦皇岛、廊坊、沧州限行尾号3和8。

我省其他地市暂无限行信息。

北京、天津限行尾号3和8。

注:

1、石家庄(含下辖各县市区)、天津、秦皇岛限行时间为7:00-19:00;北京、廊坊、唐山、邯郸、保定、定州限行时间为7:00-20:00;

2、石家庄(含下辖各县市区)、秦皇岛、唐山、邯郸、保定、定州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北京、天津、廊坊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近日

车驾管人工窗口

申请车辆解除抵押业务的

相对较多

一些车主要么携带资料不全

要么不符合办理条件

种种原因导致无法受理

这些人盲目预约人工窗口

既占用公共资源

又浪费个人的富贵时间

今日

蜀黍重点解读

不予受理“解除抵押”的几种情形

办理车辆解除抵押

所需资料及业务流程

敬请关注分享~

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 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或者未经海关批准转让的

◆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携 带 资 料

个人车辆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如需代办,还应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办委托书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抵押权方的身份证明

注:抵押权人为银行或汽车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他类型需要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 抵押权方出具的委托书(加盖抵押权方单位公章)

单位车辆

◇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 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抵押权方的身份证明

注:抵押权人为银行或汽车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他类型需要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 抵押权方出具的委托书(加盖抵押权方单位公章)

办 理 地 点

◇ 市级车管第一、二分所

◇ 各县(市)车管所

(需预约,查询预约流程点这里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业 务 流 程

◇ 递 交 资 料

◇ 资 料 核 查

◇ 业 务 受 理

◇ 业 务 办 结

温 馨 提 示

常态疫情防控形势下,申请人前往人工窗口办理业务时,请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码、登记等,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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