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定了!报名地址→

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1年招生日程安排来啦!5月21日起报名。

详细招生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

(5月21日至5月24日)

学生家长登录所属区的报名系统,以唯一报名身份进行网上报名,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学生还需同时填报志愿。

手机端登录方式

关注“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服务】-【民办招生报名平台】即可进入报名平台。

电脑端登录方式

各区报名系统入口/网址

禅城区:https://ccmbzs.edu.foshan.gov.cn

南海区:https://nhmbzs.edu.foshan.gov.cn

顺德区:https://sdmbzs.edu.foshan.gov.cn

高明区:https://gmmbzs.edu.foshan.gov.cn

三水区:https://ssmbzs.edu.foshan.gov.cn

市平台(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网址:

https://mbzs.edu.foshan.gov.cn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必须同时选择同一报名所属区。

资格审核

(5月25日至6月5日)

各区教育局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学生进行统筹录取。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6月6日至6月7日)

学生家长应登录各区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学生还应同时查询录取结果。

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时,应当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修改报名所属区和报名信息

(6月6日至6月7日)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所属区和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被录取的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所属区和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以普通招生对象身份报名。

修改报名信息时,需通过原所属区报名系统入口登录,修改报名信息后通过审核的,后续可以从原报名系统入口或修改后的所属区报名系统入口登录。

如不修改报名信息或修改报名信息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填报志愿。

资格审核已通过的学生,不能修改报名所属区和报名信息。

填报志愿

(6月12日至6月14日)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应登录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每位学生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不多于3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直属学校志愿、所在区学校区内招生志愿、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

具有直升资格的一贯制学校中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另选报或只选报所在学校校内直升志愿,也可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和本校区内志愿。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包括志愿顺序)必须一致。

查询摇号码和录取结果

(6月16日)

招生系统开放摇号码查询,学生家长应登录各区报名系统查询随机摇号码。

各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摇号结束后学生家长可登录各区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系统自动确认入读

(6月16日)

根据录取情况和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招生平台为被录取学生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校。

双(多)胞胎调剂

(6月17日至6月18日)

报名所属区和所报志愿一致的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未全部被同一学校录取的,可向其中被自动确认录取的志愿靠前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申请调剂入读同一学校,并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所属区或所报志愿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到校注册

(6月19日至6月20日)

学生家长应按学校和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具体要求到确认入读学校进行注册,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

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

(6月25日至8月30日)

已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报名资格审核,在直招、直升和统一招生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不符合普通招生资格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各学校在招生平台进行补录。普通招生中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只面向本区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

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通过招生平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为你答疑解惑

1、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分类进行吗?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特定招生和普通招生分类组织开展,先进行特定招生,再进行普通招生。

特定招生包括政策性直招、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就近入学直招,普通招生首先进行直升录取,再进行统一招生,统一招生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已被直招和直升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招生录取。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

2、允许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跨区招生吗?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可一定比例跨区招生。

市直属学校普通招生计划不少于50%(含)面向所在区招生,其余计划面向外区招生;各区辖学校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在普通招生中预设不超过10%(含)的区外招生计划。

补录时,普通招生中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只面向本区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补录,本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可面向全市补录。

3、所有民办学校必须通过平台招生吗?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全部纳入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管理(以下简称“招生平台”)。

其中,计划当年招生,在招生平台统一报名时还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在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新设立或变更学校,在8月下旬通过招生平台征集志愿录取。当年8月15日(含)前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当年不得招生。

4、有意向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在招生平台报名吗?

所有意向入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招生平台报名。

招生实行一次报名分阶段录取,无论属于哪类招生对象,只要有意向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包括补录、征集志愿录取),都必须在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在招生平台报名。

5、学校提前录取有效吗?

学校提前录取或提前承诺录取无效。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实施招生管理、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学校利用违规技术手段和提前承诺录取、补录过程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学校不得进行计划外招生,不得二次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补录被录取后放弃注册的学生,严禁超班额插班转学和超办学规模扩班招生,严禁通过转学、插班、扩招提前“掐尖”招生。

6、实施方案的直升政策有哪些调整?

实施方案直升政策规定,小学直升初中的条件为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同时规定填报了直升志愿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录取。

7、哪些学校具有直升招生资格?

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在实施方案有效期内可以实行直升招生。

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招生平台招生后第一个秋季学期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毕业时起具有直升资格。

8、哪些学生具备直升资格?

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具备直升资格。

同时,本着新政策不溯及以往的原则,设置了衔接过渡政策。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具有六年级一年完整学籍的2021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其它年级在读学生,毕业时视为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9、如何选报直升志愿?

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可在填报普通招生3所学校志愿外,另选报本校校内直升志愿。也可在选报校内直升志愿的同时,在普通招生志愿中继续选报本校区内志愿。也可不选报普通招生志愿,只选报校内直升志愿。

10、普通招生对象如何录取?

普通招生对象同时参加所有志愿学校的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摇号录取。同时被多校录取的,由招生平台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校。

因此家长填报志愿时必须慎重,务必根据入读意愿按顺序填报志愿。招生平台根据志愿顺序自动确认的入读学校无法进行修改。

11、直升如何录取?直升录取了还能参加其它学校录取吗?

选报了本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首先参加本校直升录取,直升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如被录取,其它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录取;如未被录取,按已填报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12、申请积分入学学生未能入读公办学校,在统一招生阶段又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还有机会入读民办学校吗?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各区统筹以新市民子女入读为主学校的学位,用于优先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鼓励区(镇街)教育局向学校推送所属区申请积分入学但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统一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主动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参加补录。

13、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还能读公办学校吗?公办学位的入学安置会受到影响吗?

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仍可按照相关政策入读公办学校。

由于公、民办学校招生为平行进行、分别录取,因此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公办学位的入学安置均不受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结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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