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举报平台”对侵犯公共利益线索进行举报。
影楼发布“19.9元特价写真”广告
招徕消费者
却在拍摄过程中要求消费者
不断升级套餐和附加消费
最终“特价”变“天价”
……
前段时间,一则大学生到“艳域摄影”拍摄“特价写真”遭“套路”的新闻连续登上微博头条等各大平台热搜榜,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这起消费者起诉商家的民事合同纠纷案。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订单协议和补充协议依法解除,店家返还两名学生1.86万元。

一个案子判决了,但检察官的工作远未结束。在具体跟进本案过程中,检察官通过消保委了解发现,涉案公司在短短两年内已遭投诉数十次,还有五十余名消费者还自发成立了维权群……为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领域的公共利益,虹口区检察院对该摄影公司以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手段相似、被“套路”人数众多
检察官全面调查核实
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核实,走访区消保委,询问多名消费者,搜集整理了大量证据。调查发现,“艳域摄影”公司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19.9元提供摄影体验服务”的商业广告,以极低价格吸引消费者至店内拍摄照片。然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公司工作人员以升级套餐、附加消费、限制删除照片等方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以格式条款规定不合理的高额违约金,对部分没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还要求开通网贷借款支付。

经调查核实
检察官“捋清”了
上海艳域摄影公司“套路”
⬇⬇⬇

多方听证、制发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铁拳出击
3月25日,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晓丽主持召开消费侵权公益诉讼听证会。虹口区公安机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区消保委以及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三名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员在对各方补充询问后,经闭门评议,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认为上海艳域摄影有限公司的消费侵权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恶劣,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行政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及时调查并给予处罚。


日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属地工商所和派出所已经联手调查,“艳域摄影”向社会公开致歉,并停止接收新的订单,专心整改。


“艳域摄影”作为经营者,以虚假广告、虚假标价形式“低价引流”,诱导消费者到店消费,然后通过强行升级产品、限制删除照片、采取“围销”等方式迫使消费者购买高价服务产品,并有要求消费者网贷支付、格式条款设置明显不合理的违约责任等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是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内容。个体消费者在单独面对经营者时处于弱势地位,被套路或者被迫签订不平等的服务合同,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完善,为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交易秩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 | 上海法治报、虹口检察
原标题:《“天价写真”背后还有更多消费者被套路?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