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21个市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市有3个,在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市有6个,在3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市有5个,少于300万人的市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2]比重为50.14%。

分区域[3]看,珠三角核心区人口为78014335人,占61.91%;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人口为16321051人,占12.95%;沿海经济带西翼地区人口为15758245人,占12.51%;北部生态发展区人口为15918879人,占12.63%。

表2-1 各市人口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个市中,有15个市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市依次为: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分别增加7136531人、5975805人、2304552人、2246388人、1445850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珠三角核心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8.04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3.16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西翼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2.10个百分点,北部生态发展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2.7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等9市;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等4市;沿海经济带西翼地区包括阳江、湛江和茂名等3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等5市。

[4]指各地级以上市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使口径可比,深圳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原标题:《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