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长宁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培训会顺利召开

近日,区卫健委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组织召开长宁区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会议由区卫健委医疗事故办主任邢光明主持,区卫健委监督所副所长黄祝青出席,全区200多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参加。

会议伊始,黄祝青介绍了此次培训会的目的,并就各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各医疗机构充分认识保持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投诉管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确保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此外,他还对新冠疫苗接种、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等工作提出要求。

为规范投诉处理程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区卫健委医疗事故办的沈越非从立法背景、内容构成、法条解读三个方面对2019年4月10日开始施行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他以当前长宁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现状、常见投诉问题为切入口,通过对投诉举报处理的理念和基本原则、“首诉负责制”的要求、不予受理投诉情形的处置、内外部解决途径的相互衔接、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的讲解,系统地为各医疗机构讲解在医疗投诉的预防、接待、处理、反馈等工作场景中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随后,邢光明就今年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办法》的规定做好投诉管理的相关工作,并按照《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自查表》的具体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区卫健委医疗事故办后续将对各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办法》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此外,本次培训会还邀请了上海政博律师事务所的王政律师进行授课。他结合《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内容以及二十多年的从业经验谈了他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理解。通过一个个经典案例的展示,王政律师详细剖析了每个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和应对策略。因数据详实、案例鲜活,让在座人员直呼过瘾,现场时有互动,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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