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日,江苏综评B类12所大学的综评简章全部公布啦!
昨天,小编分析了南信大等6所大学综评,还没有看的考生家长可点击下方链接查阅↓↓↓
首发! 南信大、南医大、南邮等6所大学综评简章发布在此,小编继续给大家分析其他的6所大学综评的重点报考日程及变化之处,供大家参考。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要求,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1.招生专业

注:以上招生专业均为师范类专业。
2.招生计划
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待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2021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各专业计划数。

二、报 名 条 件
具有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至少有3个学期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学生的前25%(四星级中学)或前10%(四星级以下中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科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4.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所在中学推荐,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三、报 名 方 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8日—5月8日12:00。
2.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完成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材料明细如下:
(1)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教师职业的设想等,800字以内,本人手写并签名。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汇总表。须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以“报名条件5”申报者还须上传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5)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注: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 拔 流 程
1.材料评审
5月24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5月25日,考生可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
2.网上缴费
公示考生须于5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教师基本素养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教师基本素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知识储备和心理品质等能力;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素质。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从2021年6月13日开始,具体安排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为准。
4.入选名单确定
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五、录 取 办 法 及 激 励 政 策
1.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我校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总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综合考核分÷综合考核满分)×0.4]×100
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优秀的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以总分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六、领 导 机 构 及 监 督 机 制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3500560,邮箱:jiwei@jsnu.edu.cn。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联 系 方 式
1.招办网址
http2.咨询电话
0516-83403064
3.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4.邮政编码
221116
八、其 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于2006年共同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建校以来,西交利物浦大学独特的办学理念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被誉为“中外合作大学的标杆”和“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探路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西交利物浦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的内容,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等。
二、选拔对象
热爱中国、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优异的英语语言综合应用能力,认同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国际化育人理念与模式,取得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招生专业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专业类名称,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学校目前开设45个本科专业。
2021/22学年入学的新生在大一第二学期可以在大类内或跨大类进行专业选择。
为了确保持续稳定的学术规范和教学质量,选择相关专业需满足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
1) 满足所选专业的所有先修课程要求;
2) 成功通过所选专业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选拔性测评,该类测评可通过单独考试或通过培养方案内的学分课程的考核进行;
3) 满足特定课程的学业成绩要求,不同专业可能会考察大一第一学期某一课程, 多门课程,或所有课程的学业成绩。
关于专业选择的具体细则,学生可在入学后参考《专业选择和转专业政策》。
根据2021年江苏省关于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政策要求,西交利物浦大学在江苏省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本科计划,设置两个“院校专业组”供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

五、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江苏考生,请于2021年4月28日起至5月10日期间登录我校官网(www.xjtlu.edu.cn)在线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请认真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于5月10日之前上传以下材料(上传文件须为jpg、jpeg、png图片格式。请保证上传的图片清晰可见,图片大小5M以内):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高中阶段考试成绩单
• 须在我校报名系统中的“高中学业成绩”模板中如实填写完成,并将其打印后交由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传至报名系统。原则上其他形式的成绩单不予审核。
• 成绩单包括高一至高三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各科得分及各科满分必填,年级排名尽量填写)。
缴纳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请报名考生于5月10日之前在报名系统中缴纳相关费用人民币60元。该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2. 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综合评价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选拔程序
1. 材料初审: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同时,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评估笔试资格。届时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 自主评估笔试:拟定于2021年6月12-14日进行(最终确定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布笔试准考证。通过笔试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评估面试资格。
3. 自主评估面试:拟定于2021年6月12-14日进行(最终确定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并通过报名系统向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发布面试准考证。
4. 资格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自主评估成绩,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4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同时,入选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 高考志愿填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6. 高考录取: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也可通过填报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批次志愿,在符合投档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我校本科批次的投档和录取。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 我校对江苏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为:
1) 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 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必须合格(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成绩都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
2. 录取时首先按照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确定进档考生,再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做出录取决定。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自主评估成绩占40%。
2) 自主评估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权重各占50%),以百分制评分。该部分将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评估考生的英语水平、综合素养及综合能力,不考察专业知识。未通过笔试的考生不具备我校自主评估面试资格及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八、费用
1. 学费:2021年本科新生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8,000元;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2. 住宿费:大学提供四人间、双人间及单人间供新生选择。根据新生实际所选房型不同,住宿费用为2200元/学年-6000元/学年。
3. 代收费:2,000元/学年(含教材费、打印费等,多退少补,退费方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附则
1.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西交利物浦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纪委监督投诉邮箱:12388@xjtlu.edu.cn。
2. 本方案将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的最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3. 西交利物浦大学不组织任何综合评价考试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以任何形式开展此类考前辅导或培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被误导或上当受骗。关于我校中国大陆本科招生政策等,将通过西交利物浦大学官网(www.xjtlu.edu.cn)和西浦招生官微(XJTLU-Admissions)发布,请考生和家长以大学官方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88161888
邮箱:aaa@xjtlu.edu.cn
网站:http://www.xjtlu.edu.cn
西浦招生官微:XJTLU-Admissions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择优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选择性考试科目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关专业(类)。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等级(全国2%~5%),在2020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类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安全工程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等级(全国10%~20%),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位列江苏第一;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将招生专业(类)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分为三组,具体专业组别、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表1 招生专业(类)目录

四、报名条件
具有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
报考专业组1或专业组2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年级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
(2)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年级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3)三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年级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
报考专业组3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年级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25%(含);
(2)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年级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35%(含);
(3)三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年级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
2.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表2 学科专长类竞赛名单

备注:具有以上学科专长类竞赛国家级奖项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中。
3.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以教育部公布的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为准,要求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除奥林匹克竞赛之外)、人文综合素养类、艺术体育类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4.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设区市)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即日起至5月1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按流程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2.个人陈述,考生亲笔手写自身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3.综合素质评价表: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综合素质评价表”;
4.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注:
1.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2.所有申请材料中要求考生本人签字的部分,须由本人签字,若委托他人签本人名字视同本人签字。材料4以及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所有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3.本年度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不用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但须面试当天携带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备核查。
六、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表3 考生条件分项目和分值

备注:考生条件分=学科专长竞赛获奖加分+特殊才能竞赛获奖加分
学科专长竞赛获奖加分仅为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同一学生同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只计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特殊才能竞赛获奖加分参照附件《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同一学生同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情况确认初审合格名单,并公布考生条件分。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公示。
(二)确认考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并成功确认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由中学盖章后方能生效。
(四)学校考核
初审合格并成功确认考试的考生于6月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参加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根据面试考核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面试考核分(满分为140分)+考生条件分(最高为60分)
(五)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专业组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同时,将对入选考生名单(含可填报的专业组等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经我校面试考核后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组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七、录取规则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进档后我校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组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分满分为75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高考满分)×0.6+(学校考评分÷学校考评分满分)×0.4]×750
注:高考满分为750分,学校考评分满分为200分。综合分保留2位小数。
当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考核过程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中学须对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考生成绩排名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详尽公示。中学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4.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咨询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选取品牌、特色专业用于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一)A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B类
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同年级历史类或同年级物理类名列前20%(含)者。
(三)C类
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业,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审核、填写审核情况,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A类的考生,还须上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报考B类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在同年级历史类或同年级物理类排名,以考生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填报数据为准。
5.报考C类的考生,须有1名中学教师和1名医药专家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进行推荐,并上传推荐信2封和推荐人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请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2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8日至1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2日、13日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考生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首选科目历史类或物理类分别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4倍的范围。
3.入选考生经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办法
(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及高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依据“按加权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

加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同等享受学校转专业相关政策。
重要日程
网上报名截止
2021年5月10日
(当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初审公示
2021年5月25日前
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2021年5月25日至6月2日
打印准考证
2021年6月8日至6月12日
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报到、面试
2021年6月12日至13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选查询
2021年6月22日前
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监督机制
(一)组织领导
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投诉电话:025-85811025。
(二)违纪处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在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及其所在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 编:210023
网 址:https://zs.njucm.edu.cn
邮 箱:zsb@njucm.edu.cn
电 话:025-85811852
微信公众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
江苏大学
招生计划
江苏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优秀和创新潜质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二)思想品行类:思想品德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学业优秀类: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30%(含);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20%(含)。
说明:第(一)(二)条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招生专业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招生专业(类)
历史
不提科目要求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会计学、金融学、英语(师范)、英语、财务管理
物理
化学必选
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药学类、制药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类、复合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类、环境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金属材料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英语(师范)、英语、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安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学、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教育技术学(师范)、金融数学、农业电气化、软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通信工程、统计学、土木工程、物理学(师范)、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数据计算及应用、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说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具体计划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报名程序
#0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4月29日-5月10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02
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证明材料
学科特长类、思想品行类考生须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各项证书均须提供,与报名条件无关的证书无需提供。
学业优秀类须在“成绩信息”中填报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同首选科目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资格审核时,以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上填报的数据为准。
(2)身份证
所有考生须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
志愿填报完成后,所有考生须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中学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
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招生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03
缴费
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简章,对照条件慎重考虑。我校不限制考生报考院校数,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1所院校面试。缴费之后概不退款)。

选拔程序
#01
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25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8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确认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6月1日-6月11日,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由中学在照片处加盖印章。
#02
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3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面试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校不进行文化课考试。
#03
确定入选考生
(1)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00%以内。考核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学科竞赛等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
(2)入选考生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正式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
#04
文化课要求
入选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05
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学校专业分组以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加权分同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加权分=高考成绩×70%+考核成绩×30%
考生进档后,若生源不平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有关说明
(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可加入“金山英才班”“吴仲华班”“高良润班”以及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所有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末均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5月10日前
网上报名
5月25日前
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5月28日前
确认考试
6月1日-6月11日
打印准考证
6月13日
面试
6月22日前
入选考生公示
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保障机制
(一)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五)对在综合评价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微信公众号:江苏大学本科招生(ujszb)
微信咨询:jsubkzs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京外国语学校、南京市金陵中学、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江苏省天一中学、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徐州市第一中学、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江苏省海门中学、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盐城中学、江苏省扬州中学、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州中学。
附件2: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
加分值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30分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
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25分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
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
15分
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
10分
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0分
说明:同学科获奖按最高加分值计,不同学科可累计。
南京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30%,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2)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3)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4)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招生专业、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考生须选择一个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专业组进行报名,招生专业名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综评专业组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综评专业组1
历史
不限
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非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
10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6
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德语、日语、朝鲜语、意大利语)
7
英语(金陵女子学院)
3
小学教育(师范)
5
学前教育(师范)
3
古典文献学
3
社会学
4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5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旅游管理
3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3
综评专业组2
历史
地理或化学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英才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5
综评专业组3
历史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非师范)
6
法学
4
综评专业组4
物理
不限
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德语、日语、朝鲜语、意大利语)
7
英语(金陵女子学院)
3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5
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6
海洋资源与环境
6
自动化
5
电子信息工程
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教育技术学(师范)
3
食品科学与工程
3
生物工程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4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综评专业组5
物理
地理或化学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英才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12
综评专业组6
物理
化学
化学类(化学(师范、非师范)、应用化学)
12
综评专业组7
物理
化学或生物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
12
综评专业组8
物理
思想政治
法学
6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4月29日至5月10日(5月10日17时报名系统关闭)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以签字盖章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年级排名及人数均须按照中学普通类首选科目历史类或物理类的年级排名及人数填写。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800字以内。
3.考生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到、考核安排
报到与面试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取政策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业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综评专业组、专业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在所报院校综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七、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须对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等)进行审核,并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中学应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列入招生黑名单。
(四)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师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邮箱:nanshizhaoban@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九、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各高校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全了!江苏12所B类综评院校简章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