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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4月21日上午,长宁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发友带队深入花滩镇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

刘发友一行先后到花滩镇团结村、石梁村、宁春村三个防火卡点进行实地督导,详细查看了森林防灭火人员值守、巡查、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相关情况,重点检查了各点位防火巡护、人员进山等记录台账,认真听取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汇报。
刘发友指出,目前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松懈,行动上不能有丝毫怠慢。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三是各点位值守人员要严防死守、扎实工作,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务必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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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专刊(七十二)之我为群众办实事⑯|长宁县法院领导深入花滩镇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