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生,禁种铲毒在行动!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

转眼又到了春耕时节

忙着播种的同时

一定要长点心眼

有一种花千万不能种植

那就是“罂粟”

它的危害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

泗洪警方

提醒广大群众

罂粟是最重要的制毒原植物

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

不论种植多少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

种植、买卖罂粟都是

违法的!违法的!违法的!

幼苗时期的罂粟

相貌平平似青菜

罂粟?青菜?傻傻分不清楚?

那么如何识别罂粟?

今天蜀黍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什么是罂粟?

▲幼苗时期的罂粟苗

▲罂粟花

罂粟俗称“大烟果子”,可以用于提炼加工鸦片、海洛因等毒品,与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国家规定严格管制。

罂粟为什么不能种?

▲阳光下的罂粟蒴果

▲被划破的蒴果,流出了白色的汁液,

这些汁液干燥凝固后就是臭名昭著的鸦片

少数群众误解传言,罂粟具有防治疾病、增鲜食品等功效,因而私自种植食用。其实,罂粟含有与毒品一样上瘾成分,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造成呼吸困难甚至丧命!因此罂粟也被成为“恶之花”。

种植、贩卖、食用

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无论多少均是违法行为!

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

为了防止这种“毒物”(罂粟苗)

悄悄吐新芽

快来看看我们是怎么出招的吧!

01

3月24日上午,界集派出所在辖区巡逻踏查中,在路边发现无主毒品原植物罂粟90株,当场予以铲除。

02

3月26日中午,孙园派出所在辖区开展踏查行动中,在张塘村一菜地内发现毒品原植物罂粟457株,当场予以铲除,并对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嫌疑人开展调查。

03

3月26日下午,双沟派出所在开展踏查时,在中潼村十一组一处菜园地发现2处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956株,并当场予以铲除。

04

3月25日上午,车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踏查发现村民周某在自家菜园内种植罂粟的植物,遂依法予以铲除,现场清点,共计1462株,并对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嫌疑人开展调查。

05

3月29日上午,魏营派出所在辖区秋水花园小区废弃的菜地里发现无主毒品原株20棵,已当场铲除。

06

3月30日中午,孙园派出所组织警力在中洼村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处,现场铲除罂粟1045株,并对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嫌疑人开展调查。

非法种植罂粟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线索

经查证属实的

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珍爱生命从一点一滴做起

远离毒品从禁种

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开始

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

如若发现周围有人种植

请广大群众立即拨打110

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

原标题:《春回大地万物生,禁种铲毒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