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4月2日,董必武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我们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

董必武
从清末秀才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家
董必武1886年出生在一个清贫的教师家中,从小跟随教私塾的父亲读书,18岁考取秀才。随后在家乡高等小学任教,1905年到武昌考入中学堂,接受近代教育,五年后毕业赴黄州任中学英文教员。董必武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畬,号壁伍。参加辛亥革命后,他认为革命“非有武装不可”,于是用谐音“必武”为名。

原湖北黄州府科举考场旧址,后改为黄州中学
1919年5月4日,五四运动爆发。在全国学生爱国运动的感召下,董必武也曾希望那些争权夺利、卖国的军阀政客能够“反省”,促成南北会谈成功,摆脱外交困境,挽回国家权利。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的工人、学生和其他民众的强烈要求下,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终于未敢在和约上签字,这是五四运动的一大胜利。董必武欣喜地从中看到了普通民众行动起来以后的伟大力量,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希望。在中国工人阶级最集中、政治思想最活跃的上海董必武找到了新的信仰,真正的救国真理——马克思主义。他曾多次作过回忆:“五四运动发生后,我因革命工作新策略新方法而纳闷,于是同朋友们商议这些问题。那时候,有一个名叫李汉俊的中国留学生刚从日本回来。在日本,他曾经读了许多马克思主义的书。他跟我谈了这些问题,因此我对马克思主义变得非常关心了。”此后他总结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教训,对比俄中两国革命成败的经验,踏上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漫漫征途。
1920年8月,在武汉创办武汉中学的董必武接到李汉俊的上海来信。信中希望董必武能在武汉组织一个共产主义小组,引起他的强烈共鸣。不久,由董必武、陈潭秋等七人组成的武汉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同年11月,又在武汉中学成立了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董必武等在武汉的工人、青年学生中深入宣传了马克思主义。1921年7月,董必武、陈潭秋赴上海出席中共一大,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

董必武为中共一大会址的题词:”作始也简,将毕也钜“
革命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模范
在国共合作破裂无可挽回之际,董必武遵照中央指示,拒绝汪精卫的挽留,毅然辞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常务委员、湖北省政府委员兼农工厅长、《汉口民国日报》总经理等职务,宁愿置身白色恐怖中继续坚持革命。
抗日战争爆发后,象征各党派团结抗战的国民参政会于1938年在武汉成立,不久迁往重庆。董必武作为参政员之一,在参政会上同国民党反共势力时常进行辩论,维护国共合作。1943年,董必武单枪匹马参加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开幕式。何应钦违背不在会上发表反共言论的承诺,大肆污蔑中共和第十八集团军“不顾大局,扩充实力,袭击友军,破坏抗战”达两小时之久。董必武对何应钦的指控用事实逐点加以批驳,会场内非国民党的参政员频频点头,何应钦听后面红耳赤、理屈词穷、无以应答。国民党CC分子却破坏议程,捣乱会场,董必武当即提出不再出席本次大会以示抗议。董必武的慷慨陈词,打击了反共势力,教育了中间党派,赢得了进步人士的赞誉。有诗赞曰:“为国谋团结,奔驰大后方,只凭三寸舌,胜过万条枪。暴露言辞尽,从容任务偿,声明离议席,理直气轩昂!”
1945年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创建联合国大会时,有一笔可观的置装、生活和交际费用供他使用,但是他总是精打细算,尽量节省开支。董必武出国时所穿西服是在重庆购买的,很不合身。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时,从属建议他换一身质量稍好的衣服,董必武就在一家成衣店花25美元买了一套,节省置装费1275美元。在美期间,他还节省下1240美元生活费,200美元交际费。这些节省的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印刷机、打字机等以支援上海的党报和通讯社筹建工作。董必武亲自结算的《赴旧金山会议收支账目》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教育意义深刻。1947年国共和谈破裂,被迫撤离南京之时,董必武与送行者告别,他说:“好战分子行将自食恶果。彼等中外友人,亦将后悔莫及。”“再见之期,当在不远。”言谈之间,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

董必武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位奠基人
1949年,董必武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它规定了新中国政权的性质、组织和活动原则等,为新中国政权建设奠定了基础。董必武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期间主持制定了多部法律。建国初,当时干部中时常出现检察机关“可有可无”的说法,董必武积极为检察机关抽调干部、研究检查工作,不断阐述其重要性。1951年增产节约运动中一些地方将检察署裁撤,董必武向毛泽东主席请示后立即予以制止。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时,董必武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建立各种审判制度,组织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推行合议庭、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等。
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期间,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被撤销,董必武认为像北京大学这样著名的综合性大学撤销法律系是很不适当的。他多次找中宣部、教育部沟通,在他的呼吁和推动下,北大法律系得以重建。此后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也相继恢复法律系。董必武认为“法学是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他克服重重阻力与干扰,亲自参与组织筹备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法律出版社。为推动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建立,董必武从1953年开始写报告,多次在党内大会上进行呼吁,提出研究所具体领导人选,重视法律文献搜集整理。1958年10月,法学研究所终于成立。
董必武提倡“依法办事”,建设法治国家。1954年,董必武在政务院讨论当年政法工作任务的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国家应当由搞运动向按法律办事的方向转变。1956年在“八大”会议上,董必武提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建设,他说:“党中央号召公安、检察、法院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办事。我认为依法办事,是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他认为依法办事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相比“按法律办事”,“依法办事”内容更加广泛、深刻,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董必武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九十高龄写诗概括光辉一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当天,曾经的中共一大13名代表,站上天安门城楼的,只有毛泽东和董必武两人。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其间,遵照党中央的部署,董必武领导并参与了废除国民党的旧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建立人民新法制这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董必武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家乡的亲友以为董必武在北京做了“大官”,经常到北京找董必武“帮忙”,他一律加以拒绝。董必武曾在信中委婉地对一个亲戚提出批评:“除了法律规定的职权外,任何人没有特权。在你的思想中对这点似乎还不很清楚。”
1975年1月13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虽然年届九十高龄,又身患重病,董必武还是坚持出席了会议。会上,他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参加重大的国事活动。

毛泽东与董必武
毛泽东身边医护人员回忆:1975年4月2日,董必武去世,毛泽东一天不吃东西,也不说话,只是将《贺新郎》的录音反复听了一整天。没过几天,他把词的最末两句改为“君且去,休回顾”,让录制组重录,说原来两句“举大白,听《金缕》”太伤感了。毛泽东对这首词的改动,实际上增加了别离的意味,将送朋友去外地变为生离死别,暗含着更深沉的留恋不舍之情。
九十光阴瞬息过,吾生多难感蹉跎。
五朝敝政皆亲历,一代新规要渐磨。
彻底革心兼革面,随人治岭与治河。
遵从马列无不胜,深信前途会伐柯。
——董必武《九十初度》
董必武在九十虚岁生日写的七律《九十初度》,这正是他革命生涯的真实写照,饱含了一位将毕生献给党和人民事业的共产党人的坚韧风骨和不朽情怀,丹心碧血,烛照千古。
◎学习党史教育第十二期◎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校审:刘武 赵英杰 徐放
原标题:《【学党史】"九十光阴瞬息过,吾生多难感蹉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