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区公安交管部门持续通过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规范通行秩序、广泛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措施,有效维护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公安厅交管局梳理了近期全区查处的5起交通事故案例,警示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现将全区近期查处的
5起交通事故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
★简要案情:2021年2月16日16时许,马某财驾驶宁AQ636N号小型轿车,沿S203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原市原州区境内,与前方同向由刘某驾驶的宁D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此准备右转弯时相撞,后马某财驾驶的宁AQ636N号小型轿车驶向路左又与对向行驶的马某驾驶的甘J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乘车人:马某宁)相撞,造成马某、马某宁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马某财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马某财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马某、马某宁无责任。
案例二
★简要案情:2021年3月4日17时许,马某驾驶宁DT8015号小型轿车,沿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南雁街交叉十字路口处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十字路口由东向西左转弯行驶朱某飞驾驶的宁DA号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当事人马某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马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朱某飞无责任。
案例三
★简要案情:2021年3月2日15时许,王某刚驾驶宁C33328号重型货车,沿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简滨路二农场渠便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距离简滨路100米处时,驶入道路西侧树林,致王某刚受伤、树木损毁、光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当事人王某刚在驾驶车辆时,车辆发生控制失灵,冲下路基,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王某刚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
★简要案情:2021年2月27日9时许,潘某驾驶宁AW6749号轻型普通货车,沿灵武市果园村二队村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与西平路交叉路口处,与吴某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轿车沿西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当事人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没有停车瞭望,没有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造成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吴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潘某承担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五
★简要案情:2021年2月24日11时许,马某某驾驶宁EX649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兴海村通弘兴达果业生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南干渠路交叉路口处,与刘某驾驶的宁EW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南干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相撞,造成马某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当事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经过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其违法行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过错作用较大;当事人刘某驾驶机动车在行经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观察路面动态不周,未确保安全通行,其违法行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过错作用较小。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马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刘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标题:《宁夏公安厅交管局曝光近期5起交通事故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