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华,女,1967年2月出生。1988年12月调入漳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副庭长,从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到现在的综治服务中心等岗位,她已在基层法院工作了33年。
多年来,她以女性的柔情和法官的职责,以法理明辨曲折,用调解化解纠纷,在民事审判、家事纠纷调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家庭和谐稳定等工作方面创下了灿烂业绩。在平时的工作中,她及时与年轻干警分享交流经验,许多年轻的同事都称其为“好姨姨”。她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为维护司法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她办理的2000余件各类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调撤率达70%,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她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定西市陇原十佳女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
她注重把“排忧解难、宣传法制、促进教育”三者有机结合,针对很多女性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她定期深入社区、农村和养老院,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引导她们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同样身为孩子母亲的她,奇思妙想不断,将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她担任了三岔小学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到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她总是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普法模式,让枯燥无味的法制教育课变得生动。
“30多年,多部门多岗位的历练,对我来说是一笔财富,在每个岗位上我只是想把工作干好了,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赞许,而是找到内心的满足感。”陈华说。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 | 英模教育】亲和敬业模范女干警 —陈华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