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有多屈辱:字字血泪,句句含悲

“图文中的百年风华”系列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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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1900年爆发的义和团运动,引起帝国主义列强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即《辛丑条约》。条约共12条和19个附件,主要内容是:

一是清政府赔款4.5亿两白银,以关税、盐税等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

二是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由各国驻军把守,中国人一概不准在内居住。

三是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的炮台;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列强可以在北京驻扎防守使馆的卫队,并在京榆铁路沿线包括山海关在内的12个要地驻扎军队;至少两年内禁止清政府进口军火和制造军火的材料。

四是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安全,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帮助过义和团运动的“首祸诸臣”,在外国人“遇害被虐”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五是清政府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并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

条约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为支付巨额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在北京设立的“国中之国”,实际上成为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列强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设立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按照列强意图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清政府甘于“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两个甲子过去了,抚今追昔,今日中国和120年前的中国对比如此强烈,历史昭示的真理如此深刻: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今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的脚步更加坚定、更加豪迈,伟大的民族复兴,指日可待,伟大的中华腾飞,势不可挡!

(资料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