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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除了正常交物业费,每年还要向小区物业额外再缴纳一笔360元的‘道路养护费’。否则,车停在自家小区院里,物业就会按小时收停车费。小区内部道路是公共空间,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凭什么还要再交费?”日前,家住道里区正阳花园小区的居民牛女士质疑小区物业收取“道路养护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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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道路养护费”,
业主超时停放得缴停车费
牛女士2020年新买了一辆私家车。当年缴纳物业费时,小区物业让她在正常交物业费的基础上,缴纳一年360元的“道路养护费”。“交了这个费用,我的车可以停进小区。否则,就按时计停车费。”牛女士介绍,物业计时停车费的收费标准为:前三小时免费,超过3小时后每小时收费1元,5小时以上就一次性收20元。


物业:与业委会合同已约定相关费用
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哈尔滨吉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2015年接手正阳花园小区,在此之前,上一家物业就已经在收取这笔“道路养护费”了。他解释,“道路养护费”是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共同签订的物业合同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这笔费用是按照“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收取的,在道里区物业办也有备案。记者随后查看物业公司2015年与小区业委会签署的合同,其中明确注明了停车收费事宜。

“正阳花园小区院内大概能容纳400个车位。小区有一段时期没有物业公司,总有外来车辆停在小区里,不仅占用业主的车位,还造成了小区内部道路损坏。为此,小区业委会在2014年就开始对停在小区里车辆征收道路养护费。我们2015年接手该小区后,在延续这个收费制度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了停车收费标准。”这名工作人员说,按照原收费标准,小区车位费应为每月60至90元,但因为车位是提供给小区居民的,所以物业公司还特意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申请,最后批准了这笔费用以每月30元,即每年360元的价格收取。
律师:收费是否合规,要看物业是否提供特定服务
记者查阅由吉茂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发现,合同中明确标明:小区地面停车场2014年经小区50%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划定,地面停车位是正阳花园小区公共区域,所有权归小区业主所有,车位使用人应按每月30元的标准,向物业缴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就此,记者咨询了哈尔滨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马雷。他表示,如果小区道路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那一般情况下业主停车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但也要考虑到物业是否提供了额外服务。比如物业主张小区保安为汽车提供保管,或者对小区道路进行修补等服务,如果是这样,物业也是有权收取相应费用的。”


随后,他向记者展示了去年物业修补小区内部破损道路的照片和视频。“这笔维护费以及小区停车场保安对车辆管控的人工费,都来自于向业主收取的道路维护费。”他说。

记者:节永志 文/摄
原标题:《私家车停自家小区,物业要额外收费,合理吗?丨律师说物业是否做了这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