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专项行动丨海上灾害性天气预防

三年专项行动

海上灾害性天气预防

海雾篇

01

什么是海雾

海雾是海上一种常见的天气现象。它能降低能见度,使航行的船只迷失航路,造成搁浅、碰撞等重大事故。在狭窄航道、近岸区发生的海难中,由海雾引发的事故占了很大比重。

02

海雾的成因和特点

海雾是海面低层大气中一种水蒸汽凝结的天气现象。海雾的形成,要经过水汽的凝结和凝结成的水滴在低空积聚的两个过程。在这两个过程中还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冷的海面和适当的海气温差;二是大气条件相对稳定,中等风力条件下,既有利于不断输送大量暖湿空气,同时又有一定强度的乱流使雾达到一定的厚度;三是充沛的水汽,平流过来的暖空气要含有充沛的水汽,即湿度要大;四是必须有一个凝聚核,如盐粒或尘埃等。

我国沿海各地的海雾天数,以黄海、东海沿岸较多,渤海和南海沿岸较少。多雾区主要分布在:从黄海沿岸的山东成山头到石岛,从长江口到福建北菱一带,从辽宁半岛东部大鹿岛到大连一带。

渤海的海雾多在5月至7月出现在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沿海水域,秦皇岛海域秋冬季节海雾多发。

03

海雾对航行的威胁

海雾作为影响船舶航行的不安全因素,给海上航行安全带来的最大影响是能见度下降,造成船舶瞭望、陆标定位困难等,从而引发船舶触礁、碰撞等海上交通事故。雾天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以碰撞为最多,并且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或与人为因素有关,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

不遵守避碰规则,无视安全航行规章。

2.

风险意识不强,存在盲目、粗心、逞能等不良心里状态,使船舶陷于困境。

3.

应变能力差,缺乏应急措施预案,关键时刻慌乱、操纵失误。

4.

对周围环境估计不足或思想麻痹而失去应有的戒备,造成避让行动迟缓或疏漏。

典型案例.

2019年4月9日0323时左右,台州籍散货船“浙兴航XX”轮装载约3300吨石子从福建宁德驶往嘉兴,航经舟山桃花岛以东约9海里处水域(概位 29°44′.5N/122°29′.1E)时与舟山嵊泗籍捕捞辅助船“浙嵊渔冷ZZ”轮在浓雾中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浙嵊渔冷ZZ”轮沉没,该轮船上共10人中5人获救、1人死亡以及4人下落不明,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该起事故中,“浙兴航XX”轮和“浙嵊渔冷ZZ”轮均未采取使用号笛、号钟等设备鸣放相应声号等雾航安全措施,均未保持正规瞭望。同时,“浙兴航XX”轮大副为避免碰撞,采取了短时间内对航向进行连续变动,且转向幅度不足以让来船觉察到的错误避让措施,致使两船发生碰撞。(案例摘自宁波海事)

04

海雾灾害如何预防

1.

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

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3.

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4.

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瞭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5.

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应处于雾航的戒备状态,做好一切雾航准备工作,开启雷达并调整到最佳状态,注意守听VHF和加强瞭望等。

6.

能见度恶劣条件下,船舶按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进行系统观测,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

7.

建议船长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并在驾驶台值守。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瞭望,勤测船位。

8.

当航经近岸、船舶密集、狭水道等复杂水域遇雾时,应视情在驾驶台或船首增加瞭望人员,船首瞭望人员应及时将所发现或听到的情况及疑点报告驾驶台。

9.

充分利用AIS、雷达、VHF等助航仪器,获取他船的信息跟踪其动态,视情发布本船雾航警报,以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对碍航船应及早协调避让,避免造成行动上的误会。但在瞭望时绝对不可以完全依赖包括AIS在内的电航设备。

10.

雾中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危险来船进行雷达连续观测和标绘以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对危险来船实施预操作。严禁使用自动舵。

11.

雾航时,船舶经过渔区,或与结队渔船会遇时,船员应在了解渔船船员航行习惯和渔船作业规律的前提下,采取合适行动。

我国渔船船员对避碰规则理解不够深入、极少应答商船通信、缺乏海图作业且不能按照避碰规则避让,渔船有时不能正确显示号型号灯,个别渔船船员抱有迷信心理而强行抢穿商船船首。

如果船舶前方有大片渔船,应大角度避让开整片渔船群而避免在渔船中穿插。避让时,应运用良好船艺优先避让近处渔船。

为确保雾航安全、避免发生事故,全体船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加强维护保养,增强风险意识,克服不良心理;驾驶人员尤其要加强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航海技术、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文字:王学尧

原标题:《三年专项行动丨海上灾害性天气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