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带着“它”,直接拘留5天

-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

近日,重庆北站

有一位52岁的旅客

在进站接受安检时

被民警查出

携带两枚带有底火的子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该名旅客

被依法进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而且这还不是个例

我们身边

还有很多这样的新闻

他们都是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处罚得这么严重

旅客出行时

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01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1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本法。

作者:赵毅 卢波 苟国力

原标题:《坐火车带着“它”,直接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