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哪些地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爱放炮的小伙伴必须知道的一件事
你都知道吗?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陆续印发了《阿拉善左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阿拉善右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额济纳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各旗实施方案,巴彦浩特镇禁燃区域为巴彦浩特营盘山、敖包公园、贺兰草原等防火区域,巴彦浩特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大楼、盟宾馆路口原环保局大楼、西花园小区空气自动站周边500米范围内;巴丹吉林镇禁燃区域为东至阿拉腾路、西至学校路、北至曼德拉路、南至雅布赖路;达来呼布镇禁燃区域为居延街以南、土尔扈特街以北、古日乃路以东、达来呼布路以西。(以上禁燃区域全天候禁燃)各旗除上述区域外,还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燃区域。
盟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盟生态环境局发出倡议:
1.倡导新风,过低碳环保年。春节期间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电子爆竹、贴春联、联欢等文明方式欢度春节,争做绿色环保的践行者,尽已之力守护“阿拉善蓝”。
2.遵纪守法,过安全祥和年。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身边人多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争做绿色环保的监督者,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
3.宣传引导,过文明健康年。广大群众可以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争做绿色环保的宣传者。
蓝天白云来之不易,凝聚了全盟人民共同的努力和汗水,希望广大居民爱护环境,告别烟花爆竹,文明过节,为建设美好文明阿拉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阿拉善新报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关注】赶紧看!阿拉善这些地方过年禁放烟花爆竹,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