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最受广泛热议的“离婚冷静期”在实际执行中究竟如何?如何避免“离婚冷静期”让婚姻越来越“冷”?2020年疫情下的婚姻,展现出婚姻中哪些困境和变化?
昨天,有“婚姻医院”之称的维情婚姻专家组发布了一份《2020维情白皮书》,追踪统计了2020年以来服务的婚姻咨询案例,发现婚姻咨询线上线下都激增,线上咨询同比超过八成。“婚外情”问题仍是婚姻咨询中占比最高的“婚姻首要困境”。同时,80后、90后的妻子和父辈面对婚外情时,更倾向于支付经济赔偿,就是损失再大,也要保家卫婚。
疫情成为婚姻“照妖镜”
线上婚姻咨询同比增加八成
2020年,一场疫情封住了千万家庭。这些围困的日子也成为一面婚姻的“照妖镜”。
据统计,2020一年以来维情咨询求助婚姻问题的人数出现激增。通过公众号、抖音、400热线(4000120190 或4009007120),维情官网(http://www.weiqing120.com/)等渠道咨询求助的男女,每天达到1000人次。下半年以来,每天仍有1500多人次咨询离婚问题。维情线上接受婚姻咨询共计58504起,去年同期线上咨询31297起,增加了86.9%;线下婚姻咨询2376起,去年同期线下婚姻咨询1073起,增长了121.4%。

“出轨”仍居咨询榜首
成为婚姻最突出困境
在婚姻咨询的具体内容上,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出轨问题,高达62.1%,其他几项最常见的内容分别是夫妻矛盾、离婚咨询以及恋爱问题。

丈夫出轨
8090后妻子更倾向于
“付出物质代价捍卫婚姻”
和曾经的60后、70后相比,目前婚恋人群中的主力人群80后、90后,在婚姻价值观上,并没有大众口中“更潇洒”。和父辈相比,面对丈夫婚外情,80后、90后女性往往更愿意在经济上给“小三”作出补偿,就是损失再大,也要努力保家卫婚。
“60后、70后的妻子得知丈夫将大量财产用在‘小三’身上后,首先会去追讨这些钱,然后会在经济赔偿上双方拉锯战,但是80后、90后的妻子反而没有那么看重钱,而是会更强烈地保住这个家庭,希望‘小三’离开,哪怕需要支付高额的经济赔偿。”中国社工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常务理事副主任、维情集团创始人舒心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80后、90后的丈夫逐渐成为了公司中的中流砥柱、甚至高管,妻子对于丈夫的经济潜力很有信心,对于丈夫面临种种诱惑,妻子们也有了更多“思想准备”,加上大多80后、90后家庭已经有子女,所以权衡利弊后,她们往往选择“破财消灾”,让丈夫回归。

“小三”出现
“未婚先孕潮”
2020年,人们在热搜上看到了多起明星、网红、高管的“婚外情”。在实际生活中,“小三”们也变得更加猖狂,有恃无恐。曾经,忌惮于“无名无分”孩子没法上户口,如今从法律层面而言,私生子女不影响上户口,而一旦“小三”有了孩子,似乎就能增加在这场“丈夫争夺战”中的筹码,即使最后落败,也能因为孩子的原因,获得更高的经济补助。
有部分独生子女的男人,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允许生二胎,简单的理解为“允许生”“放开生”。找理由责怪老婆年龄大了“不能生”影响传宗接代,任性在外包养小三“偷着生”。

根据维情受理服务的“小三劝退”案例中统计,未婚先孕的“小三”已经占比高达40%左右,“过去10年里,有孩子的‘小三’可能比例不到10%。”舒心认为,“小三”的“未婚先孕潮”也会为后续这些私生子女带来二次伤害,更会将扭曲的婚姻价值观传输给下一代。
《民法典》出台到实施,
热度最高的“离婚冷静期”
如何不让彼此“越来越冷”
从2020持续到2021,很少有一部法律的出台能像《民法典》这样,持续受到关注和热议。从出台到实施,备受争议和关注的一些条款都来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其中,“离婚冷静期”更是多次登榜热搜。
“离婚冷静期”,就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给予离婚双方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婚姻问题,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离婚。这个期限是30天,并且只针对登记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实际上,对于双方已经达成共识要离婚的人而言,无论是30天冷静,还是60天,都不会改变决定。那么“30天离婚冷静期”,究竟对哪些人来说有意义?中国社工联合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维情集团创始人舒心指出,“那些双方都还存在要不要离婚纠结与矛盾中的夫妻,或者有一方仍然希望能够积极挽回这段婚姻的人来说,30天冷静期,是挽救婚姻的关键期。”
维情专家根据实际服务的案例,
总结分析出“三要,三不要”:
要同床,不要分床;
要反思,不要冲动;
要求助,不要等待!
民法典增加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体现法律“温度”
此次《民法典》特别增加了离婚财产分配时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公众认为这也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对于婚姻中有婚外情的一方会形成威慑。同时,婚外情在离婚纠纷中占比非常大,同步带来的还有财产转移等问题。增加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但此条条款在网上广泛热议的同时,也存在部分误读,认为一旦一方出轨,可能会作为“过错方”面临“净身出户”?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即使能证明出轨构成过错,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除非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出轨方自愿净身出户。如果是协议不成,由法院来分割,对无过错方只是“照顾”,对过错方也并非必须不分或少分。“不分或少分”只规定在《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而“出轨”等过错不属于上述情形。
当然,此次《民法典》中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内容,修改为“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前只是重点保护“子女”和“女方”,现在增加了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也要保护“无过错方”。这一修改不仅明确了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态度,也让无过错方除了离婚损害赔偿还多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能多分财产”的法律武器。至于对无过错方的倾斜照顾程度,还是要根据不同案件酌情具体处理。
消息来源:上海法治报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
原标题:《丈夫出轨,80、90后妻子更愿意“破财消灾”?“婚姻医院”这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