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这四类绩效评价指标有变

1月4日,财政部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实质性管理的商业银行。

从指标体系看,将改革前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四类指标,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四类,每类权重均25%。

指标大调整

《办法》显示,调整后的指标仍为四类,但发生了较大调整。一级指标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每项一级指标权重均为25%。

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包括服务生态文明战略情况、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普惠型小微企业贷 款“两增”完成情况、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控”完成情况4项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6%、6%、7%、6%,主要反映商业银行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情况。

发展质量包括经济增加值、人工成本利润率、 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利税4项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7%、6%、6%、6%,主要反映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状况和人均贡献水平。

风险防控包括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增速、拨备覆盖水平、流动性比例、资本充足率5项二级指标,权重均为5%,主要反映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

经营效益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分红上缴比例 3项二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0%、8%、7%,主要反映商业银行资本增值状况和经营效益水平。

扩大负面清单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办法》在五个“更加突出”。以加分事项更加突出违规“黑名单”的扣分降级为例,将原有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加分事项纳入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中,并提高权重;同时扩大负面清单,新增发生风险事件评价降级,以及违规受罚、无序设立子公司等扣分事项。

《办法》明确了5种降级或扣分的具体事项:

1、发生风险事件降级:商业银行及其负责人发生属于当期责任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资产损失事项,造成重大不利社会影响的,根据影响程度下调评价级别;正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在此列;

2、违规受罚扣分:商业银行违反有关监管规定或工资管理规定的,根据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情况扣1-5分;

3.出现信息质量问题扣分或降级:商业银行不按照规定 提供评价基础信息,或提供虚假基础信息,根据相关部门的 处理处罚情况扣1-5分。情节严重的,下调评价级别:商业银行财务快报与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净利润数值增幅(减幅)超过10%扣1分,超过15%扣1.5分,超过20%扣2分,超过25%扣2.5分,超过30%扣3分;

4、无序设立子公司扣分:商业银行违反有关监管规定盲目无序设立具有投资决策权的三级以上(计算层级时不含 SPV)子公司的,根据设立情况扣1-5分;

5、落实国家政策不力扣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相关政策和部署方面,存在下列情况的,经查实后,给予1-5分扣分,并按违规行为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包括:未按规定,违法违规为企业办理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未积极对接企业需求、及时受理企业申请的;不符合聚焦重点、精准支持要求进行办理的;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但未及时报告金融监管部门,或未停止给予贷款延期政策支持和融资支持的;与企业串通,虚假申请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

在评价结果及应用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当年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在已计算的绩效评价结果上,下调一档确认。

附:

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

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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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徐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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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业银行,这四类绩效评价指标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