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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就正式实施啦

档案

听起来离生活有些远的词语

静宝从区档案局了解下来才发现:

不得了!

原来日常生活中

结婚离婚、出生、独生子女

等各类“活动”

都离不开档案的记录和查询

那么

1月1日施行的新法

有哪些亮点与特色呢

文末附查询档案指南,记得收藏哦

档案利用中的三大修订亮点

(1)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原为三十年)向社会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规定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3)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静安区档案馆提供

各类民生档案查询、调阅服务

哪里查?怎么查?

↓和静宝一起来看↓

办公地址:

静安区秣陵路46号711室

咨询电话:

021-33094324

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夏令时14:00—16:30)

档案流程

常见问题

一、问:公民来区档案馆查档需要哪些手续?

答:1、婚姻档案:仅限于当事人查阅,由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原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来查阅的,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2、独生子女证、再生育子女档案、出生证档案、知青下乡、知青回沪档案、知青子女回沪入户审批档案:仅限于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档案。

3、动迁档案:被动迁居民(包括承租人、产权人和同住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只可查阅与本人有关的材料。

4、解放前户籍档案:户籍档案所记载的当事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持本人合法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查阅手续。

二、问:来本馆查档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为确保档案安全无损,来本馆查询档案严禁吸烟,食物、饮料等谢绝带入查阅大厅,并请自觉保持阅览大厅的安静和整洁。

2、凭本人身份证、本组织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办理查阅。

3、禁止私自携带数码相机、U盘等器材对档案进行翻拍复制。如需复制必须经本馆工作人员同意。

4、所调档案文件仅限本人阅读,不得相互传看。摘录档案如需本馆加盖印鉴,应原文照录,不得加注个人意见,并注明出处和日期。

5、禁止涂划、折叠、拆解、撕毁和污损档案,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问:公民个人在区档案馆主要可查阅哪些档案?

答:1、婚姻档案

婚姻档案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包括结婚登记档案、夫妻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档案和离婚登记档案。

婚姻档案(不含法院判决离婚的档案)形成1年内可到婚姻登记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查询,超过1年以上可到婚姻登记地的区县档案馆查询。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档案可去相关法院的档案室查询。1950-1980年间部分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公证的婚姻公证档案可直接去市档案馆查询。

注:五十年代婚姻档案因形成年代较早,我馆接收保存不全;原闸北区1981年前在彭浦镇人民政府登记领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根据原行政区属,档案由宝山区档案馆保存。1981至1987年部分在彭浦镇人民政府登记领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在彭浦镇档案室保存并提供查阅。

2、独生子女档案

独生子女档案是指夫妻双方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由区各街道办事处受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档案(不含夫妻双方在原单位办理的)。

独生子女证的申领,一般是在子女出生办证时母亲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查询独生子女档案,应根据独生子女领证的时间、地点,到所对应的街道、计生部门或档案馆查询。

注:本馆独生子女档案,不含在彭浦镇受理的独生子女材料。

3、支内、支边和知青下乡档案

本馆保存的知青下乡档案为原静安区知青下乡插队名册。支内、支边档案由于形成年代较早,本馆保存的均为政策性文件(批复、计划、报告)等。

4、知青子女回沪审批档案

本馆保存的知青子女回沪审批档案,是指在外省市工作的原上海城镇下乡知(支)青子女按政策规定,满十六周岁可以照顾来沪就读的全套入户审批材料。

注:本馆可提供查阅的知青回沪档案,不含彭浦镇知青子女回沪审批材料。

5、再生育子女档案

本馆保存的再生育子女档案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原生育过一个孩子,根据生育政策,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同意再生育子女的审批材料。

6、出生证档案

出生证档案是指由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获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含婴儿出生医院在婴儿出生后签发的出生报告单。

本馆保存的出生证档案,为原闸北区1960至1987年间形成的相关出生证明材料。

7、知青回沪档案

本馆保存的知青回沪档案是指50、60年代赴外地农场的上海知青因病退、家庭困难照顾经区劳动局审批回沪的材料。知青回沪档案包括知青病退、特困照顾回沪审批表。

8、干部职工录用档案本馆保存的干部职工录用档案为部分区机关、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含引进人才)跨省市调动的商调函、审批表。

9、职称评定档案

本馆保存的职称评定档案为部分区机关、区属单位干部职工职称评定、资格认定(如:教师资格认定等)审批表。

10、荣誉档案

本馆保存的荣誉档案主要有区机关、区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评选区级以上先进的报批材料等。

11、动迁档案

本馆保存的动迁档案为原闸北区在实施市区重大工程项目、旧区改造动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材料。其中个人和单位的动迁协议书主要有:

居民住宅房( 1968至1988年)

公兴路地块(1987至1990年)

光华坊地块(1985至1990年)

大统路苏家巷(1985至1990年)

三宝基地(1988至1992年)

共和新路旱桥东侧地区改造(中八)地块(1999至2000年)

凯旋城(七浦路)88-1、88-3地块工程 (2000年)

上海新客站建设地块(1985至1989年)

新疆路—海宁路拓宽工程 (1998年)

西藏北路——和田路辟通工程 ( 1996至2002年)

部分“不夜城”批租地块 ( 1968至1988年、1989至1998年)

北广场东1、东2地块 (2006至2007年)

北广场北1、北2地块 (2008至2012年)

北广场西1、西2地块 (2008至2012年)

站前广场基地A1、A2、A3、A4、A5地块 (2005至2006年)

12、解放前户籍档案

本馆保存的解放前户籍档案,主要为民国时期原静安区各区公所部分保甲户籍资料。由于档案形成年代久远,虽经本馆竭力收集、整理和抢救,仍有大部分资料不全。

提醒:目前,许多查档服务已接入上海市一网通办,建议查档前先电话咨询相应的档案馆或街镇事务受理中心。

编辑:路景斓

视觉:王菲

资料: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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