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上海县政府旧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境,即沪闵路2550号大院内,建筑面积约1667平方米。2000年9月30日,被公布为闵行区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4月4日,被上海市政府核定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1928年7月上海设市,市县分治,上海县政府机关选址北桥,大楼于1931年奠基,1932年12月竣工,1933年1月入驻。

旧址大楼坐北面南,砖木结构,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主体为二层,中部加建一层纵向阁楼,青瓦多坡屋面。正门外筑前挑门廊,四根横排的科林斯柱支撑长方形廊顶,上承形似帽顶的刻花山墙。正立面外墙为水泥砂石抹面,窗裙均有简单花饰,右下墙角处嵌阴刻“上海縣政府新屋,奠基時中華民國貳拾年伍月伍日”字样花岗石立碑。原北墙根处有一通1933年刊立的记迁治建楼的《上海县迁治志略》青石刻碑,今迁至东墙根处重立。

该大楼为旧上海市县分治的特殊产物和佐证,也是闵行区境唯一完整保存的旧政府大楼,具有较高的文物和建筑艺术价值。2006年,由市文物管理部门和南京军区共同出资完成全面修缮,加固了墙体,恢复了建筑的本来面貌。今保存状况较好,仍为办公用房。内容来自:闵行区文旅局
制作:西区文化
原标题:《【闵行之美-文物】民国上海县政府旧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