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夜市小霸王 看电影杂志
综艺《出逃两日又如何》中,张歆艺跟着当地村民学了一道菜。
菜做好后,这个妈妈辈的村民对张歆艺说:
“好了,先去孝敬你老公吧。”

孝敬?
听说过孝敬爸妈和老人的,老公为什么需要孝敬?
2007年有一部热播国产电视剧,《双面胶》。
东北农村小伙儿在上海闯出了点儿名堂,还娶了个上海媳妇儿。
小两口本来过得挺好,但是公婆却执意要从东北农村来上海。
由于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不一样,小两口被整天搅得不得安宁,大周末的连个懒觉都睡不了。
最后还差点离婚。

当年,凡是看过这部剧的人,都有砸电视的冲动。
儿媳与婆家的关系,就是这么可怕,且无解。

试问世界上最卑微的群体,除了整天追在屁股后面讨债的,和天天叫“爸爸”的乙方,还有谁?
那必须是儿媳。
不但卑微,而且卑微到尘埃里。
韩剧《儿媳记》把这种卑微直接搬上台面,聚焦刚成为儿媳的女性在家庭中的处境。

也直接科普了一个能精准描述这种状态的词:儿媳期。
指刚结婚,女方为了得到婆家人的青睐和夸奖,通过各种努力,来显得自己很贤惠。


女性的卑微,不是结了婚以后才有的。
从第一次见家长开始,卑微就已经条件反射般地发作了。
伯母在做饭,我是不是应该去搭把手?
大家都吃完了,我干坐着聊天是不是不合适?
饭后水果是不是应该切好看点儿再端上去?

“我来吧!”“给我吧!”“没关系!”


结婚后,这种刻在基因里的卑微本能,又开始显现。
切好了水果端上桌,根本不好意思坐下吃,水槽里的碗难道留着给婆婆洗吗?

和婆婆逛街,老人家看上了一件衣服,喜欢的不得了,买还是不买?

有时候真的要怀疑,女人一旦结了婚,变成别人家的儿媳,就自动被划归为保姆行列。


问题是,这合同不但没明码标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期。
这一套传承已久的“霸王条款”,遵循着一个永远的主题:
作为儿媳就是应该洗衣服做饭啊,不然娶你进门干什么?
很多女性即使心里不舒服,还是默认了这样的分工——
“家务我们女的不做,难道指望他们男的吗?”

所以,这样的分工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简单而言,所谓“男耕女织”分工的形成,从人类历史上追根溯源,首先是由天然的生理因素决定的。
比如哺乳喂养孩子,只能由女性完成,这决定了她们的活动范围基本局限在居住地附近,不可能像男人一样整天在外。
整天守在家里,就注定了女性相比男性,是与社会脱节的。
而在早期,男性通过狩猎和战争,形成团体和组织,逐渐占据了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制定了一系列规则。
这使得本来就被社会排斥在外的女性,越来越成为只能做做家务带带孩子的附庸。
婚姻的正式出现,又让这种默认的分工被巩固和强化。
也让恩格斯所说的“生育和抚养子女是家庭所承担的基本社会功能之一”,在法律意义上被确认和固定下来。
到了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社会工作行列,同样创造价值,开始对故有分工进行反抗。
但仍有一部分女性延续着传统职能,比如《回家的诱惑》中的品如。
她嫁入豪门,寄人篱下,在经济上完全依赖洪世贤,连打破杯子都要被婆婆指着鼻子骂。

02
女人承担家务,在我们的妈妈辈看来,非常自然而然。
毕竟她们已经把一家老小伺候了几十年,虽然有时也会抱怨,但洗衣做饭在她们看来,是自觉,也是本分。

“男主外,女主内,我辛辛苦苦上了大半辈子班,回到家有人伺候不是应该的吗?”

她是不是有自己的爱好、有多高的知识文化水平,不重要。

虽然父亲是名义上的一家之主,但是相比于儿子,地位还是差点儿意思。
儿子结婚前在家,可能会因为睡懒觉、打游戏、不收拾房间等坏习惯,三天两头地被骂。
但不管父母再怎么嫌弃,“没出息”的儿子一旦结婚,形象就立刻高大起来了。
他要开始赚钱养自己的小家庭,是独当一面的顶梁柱。

儿子一回家,简直是贵宾级待遇,什么好吃好喝的都呈上来。


儿子上班辛苦要多补充营养,儿媳吃点儿配菜就可以了。

回到父母家的儿子们,不用被老婆支使干家务,彻底得到了解放。
但是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享受的待遇,是以妻子忍气吞声做出的妥协为代价的。
因为作为儿媳,在婆家通常没什么话语权。

上班再累,该干的活儿还得干,根本没有立场拒绝。
累?你做家务有我儿子上班累吗?
剧中女主去男主家帮忙准备祭祀时,婆婆让男主和长辈一起喝酒,留下儿媳和自己干活。

男主虽然犹豫,但还是相当听话地去了。
结束后,女主这句话充满了讽刺意味:
“你是生怕我被嫌弃,所以才什么都没做。”
而男主这句回复,谁听了都得离家出走:
“倒是你,既然这么不情不愿,那怎么一开始不说?”

你不想帮忙干活,完全可以说出来嘛!
其实,儿媳在男方家庭中的处境相当尴尬,从“嫁”、“娶”这两个字中就可以窥见根源。
结婚对于女方来说是“嫁”,对于男方来说是“娶”,而前者往往具有被动含义,比如“女儿被嫁出去了”、“女儿出嫁”。

也就是说,在缔结婚姻关系的过程中,男性总是占据主动和主导地位。
所谓的“娶”,在古代原为“取”,有“捕取妻子”之意,体现了女性的商品般的“物化人格”。
“抢婚”习俗就精准地反映了“娶”的含义。
女性嫁人,在古代被认为是“回归”男方家庭,将其作为自己的人生归宿。

所以女方父母常说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就不难理解了,女性一旦结婚,相当于从原本的家庭离开,成为亲戚。
对于男方家庭来说,儿媳是道德和习俗层面上的亲人,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关系。
儿媳虽然改口叫爸妈,对于男方家长来说属于陌生的外人,也并不会真的被当成女儿看待。

真正的女儿,从来不会在妈妈面前小心翼翼,卑微接受,不敢拒绝。


或者在妻子遭受“压榨”时,袖手旁观,女性的卑微就会更甚,更无法感受到婚姻带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即使她们经济独立,仍然可能随时被琐碎的日常击垮。
03
儿媳虽卑微,但也不是所有都如此。
剧中的大嫂,就是勇于反抗的“叛逆”典型。
结婚后,长子带着妻子第一次回到婆家。
婆婆看儿子上班辛苦,一脸心疼。
“我们儿子赶紧去休息吧!慧琳,我们俩慢慢开始干活吧!”
儿媳就应该帮着婆婆一起干活,男人想休息就可以休息。
凭什么?



这还不算最刚的,“进击的大嫂”直言直语,总是让人拍手叫绝。
一家人在一起吃饭,大嫂听说弟妹为了给婆婆过生日,凌晨就起来做了一桌子菜。

婆婆在饭桌上对临产的大嫂说:“生孩子非要老公一起进产房吗?影响他工作,上级也是不乐意的。”


为了维持家庭和睦,多半选择忍下来,或者回家后和老公抱怨。
对于一些怀孕生子后不得不远离职场的女性,更是“有苦说不出”。
“金智英们”的存在,就印证了这种卑微和委屈。

“你愿意和具英结为夫妻,无论喜悲,都甘愿熬过儿媳期吗?”

儿媳期短则一两年,长则十年,而有的人却是一辈子。


实际上,婆媳关系从来都不应该是婆婆和儿媳两个人的关系,而是婆婆、儿子和儿媳三个人的三角关系。

其中儿子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他们采取“鸵鸟政策”,家庭矛盾就会越来越深。


卑微,大可不必。
原标题:《三角关系都搞不好还想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