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擎斩黑恶!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纪实

转自:新时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2018年9月18日,随着法槌的落下,由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中华担任审判长的高新区扫黑除恶第一案开审,标志着济南高新法院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入实质性阶段。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高新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高新区党工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攻坚克难,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干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共同打响了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攻坚战。

政治引领,明确目标责任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高新法院党组始终把开展专项斗争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提升政治站位,第一时间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中华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由刑事审判团队牵头,全院各部门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等,出台实施意见,健全工作机制。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成立专业合议庭,选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审判人员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同时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对涉黑恶案件,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办理,最大限度保障案件质效。

济南高新法院先后13次召开院党组会议,35次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认真研判形势,明目标、定任务、强措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措施环环相扣,责任层层压实,分阶段、全方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涉黑恶案件必须坚持不拔高、不降格,既要‘一个不放过’,又要‘一个不凑数’,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办案任务。”孙中华院长在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上如是说。

打财断血,形成高压态势

济南高新法院始终狠抓审判执行主业,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2018年1月至3月,被告人李成田在济南高新区开办舜华足享足疗店作为聚集场所,并同时租用两处住宅作为卖淫场所,纠集被告人邵振华等人,雇用陈付强等人,对被告人短暂培训后,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组织张某、郑某等数名卖淫人员,在租用场所或嫖客指定场所,进行数百次的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并按比例分成。3月5日晚,在济南高新区某小区内,被告人李成田等人,两次殴打因嫖资支付问题与卖淫女产生纠纷的刘某某,致其轻微伤,事后又用刘某某手机与其朋友通话,进行勒索(未果)。

2018年9月25人,济南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成田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其他八名被告人一年两个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济南高新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陈雷等9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庭审陷入停滞,为了推进案件快速、高效审理,济南高新法院将信息技术手段与执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主动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协调,迅速搭建起联结三方的网上庭审平台。该案中的8人被羁押于济南市第二看守所,1人被羁押于济南市看守所。因疫情期间看守所封闭管理无法提审,济南高新法院提前协调沟通看守所,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进行。

同时,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济南高新法院专门制定工作保障方案,成立专案审理组、组织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对疫情防控、庭审团队配置、科技法庭保障、安保执庭等环节进行安排部署。所有参与开庭人员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登记和测量体温。经过三天庭审,本案庭审顺利结束,2020年8月18日,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雷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采取殴打、滋扰、纠缠、辱骂、喷字、威胁、恐吓、非法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从而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雷、孙富强、梁朋、陈楠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牟井海、夏继德、牟艺福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王艳丽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亮亮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陈楠、梁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陈雷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对被告人陈楠等其余8名被告人判处十九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济南高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审慎开展线下办案,确保扫黑除恶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标准不降。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力争提高执行到位率,济南高新法院执行干警穷尽查控措施,启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从源头上明确判决应执行的财产、实际可执行的财产、实际执行到位的财产和上缴国库、返还被害人的财产等情况,确保不漏报一人。执行干警对案件再次逐案排查登记、建立执行案件台账,除了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财产查控措施外,还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和集体力量,全面开展线下财产调查。执行局派出多个执行小组奔赴被执行人家庭所在地调查财产线索,摸清底数,建好台账,确保涉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部门联动,着眼长远建设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高新法院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通过案件会商、移送犯罪线索等方式,对涉黑恶案件与公诉机关提前介入,从审判的角度,帮助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把握事实认定和案件定性,确保案件能够高效、高质完成审理,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黑恶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济南高新法院牵头制定了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标准等文件,确保高新区公检法证据收集、认定、案件定性等尺度的统一,提高刑事审判的权威性。

济南高新法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报送核查管理的规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方案》,对扫黑除恶线索的受理、审查、移送及扫黑除恶的宣传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力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建设,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深入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以案释法,上好扫黑除恶法治公开课

“判得好!”“感谢高新法院帮我们严惩了这些犯罪分子!”在济南高新法院对陈雷案作出一审宣判后,被害人纷纷拍手叫好,通过多种渠道向法院表达了他们的感激之情。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次宣传就是一堂接地气的法治公开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济南高新法院院长孙中华先后带队到中铁置业集团济南有限公司、舜华街道牛旺庄村等调研扫黑除恶开展情况,宣讲扫黑除恶政策和法律规定,并出动干警共计300余人次,通过板报展览、悬挂横幅、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讲解法律规定、公布涉黑犯罪举报电话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千余人。

谈到今后的工作,孙中华坚定地说:“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高新法院将保持毅力、耐力、定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各项任务,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新时报记者:陈彤彤

摄影:王越

原标题:《利剑高擎斩黑恶!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