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事关每个广州家庭!水价或有新变化!

广州市发改委11月27日发布公告,为完善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机制,助力建设节水型城市,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拟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同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公告《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广州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见附件4至8),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提出意见建议。(详细公告可戳文末“阅读原文”)

现行水价标准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

自2012年5月21日执行

至今已超过8年未作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具体按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两点,划分成三级阶梯用水量计收,4人以上用户人口每增1人,各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增加6立方米。

三级阶梯用水量部分分别对应执行三级价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暂未实现“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执行第一级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20元/立方米。

低收入居民水价优惠

对持有《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调整方案

方案1

适度控制调价影响,以基本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需求为目标,按“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含税)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要求,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0%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

● 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64元/立方米;

● 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

● 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5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

净资产利润率约9.39%。

方案2

充分运用调价空间,以全面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为目标,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2%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

● 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1元/立方米;

● 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

● 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8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

整体净资产利润率约11.79%。

对居民用户有什么影响?

居民用户中,用水量处于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的阶梯水价用户以及合表水价用户占比超九成。按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水量15.7立方米,户均用水3.2人测算,上述用户2套方案人均月水费增支均不到5元。

用水量处于第三阶梯的阶梯水价用户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或将调动该类用户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合理用水的积极性。

调整区域: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

对此次广州中心城区水价拟调整

街坊们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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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洪甘棠:

对于我们家两个老人来说,节约用水每个月都用不到10吨水,也就十几元。现在出去喝早茶一碟点心都要20多元了,所以我对自来水调价是理解的。

街坊-镜伯:

对于我们退休老人来说,虽然身体也有残疾,但是也有3000多元的退休工资,问题不大,负担得起。物价一直上升,抢修水管等这些工作的成本也大。要是能保证水的质量,稍微涨点价,还是能接受的。

店主-谭先生:

既然涨了价,那相关的服务水平和水质也得好点,有时候会感觉水黄黄的。现在一个月大概是200多元的水费,如果水价涨幅在7%-8%之内我可以接受,涨幅超20%,那我就只能省着用水了。

由于以上两套调价方案

对一些租住公寓或城中村等

使用商用自来水的租客影响较大

对此,时事评论员韩志鹏表示

在今年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

此次调价有些不合时宜

时事评论员-韩志鹏:

8年未调价不代表现在调价的理由很充分,现在调价跟水处理成本没多大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有关水的设施建设,这些东西我觉得是基础的公共设施,财政部门应该有所作为。

那你又怎么看呢?

留言区聊几句呗~

*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时报

原标题:《重磅!事关每个广州家庭!水价或有新变化!》